5月13日消息,近日,人民網發文評論辦公軟件套娃式收費。從企業經營角度看,這種設計體現了精準收費,利於企業營收,但對於用戶而言,有被冒犯之嫌,甚至覺得被“套路”了,體驗感顯然不佳。

應該說,用戶並不反對企業的定價權,也不反對企業提供優質服務收取相匹配的費用。

用戶反對的是什麼?反對捆綁式消費,反對處處挖坑的套路式收費,反對剝奪自身應有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等。

實際上,相關企業的一些做法已經涉嫌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企業有權推出“套餐”,但不能以套餐之名“套路”消費者,不能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能背離應有的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對於企業來說,應尊重法律,尊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比如,尊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自主選擇權。而要消除這種消費陷阱,除了相關企業積極解“套”,還需要相關部門及時出手,依法介入,呵護法治化的市場秩序。

此外,針對消費者反映相關辦公軟件在國內市場“一家獨大”,容易導致“加價無商量”行爲愈發嚴重,也應引起全社會高度重視,共同思考如何通過綜合手段來高效化解這種難題。事實一再證明,喫相難看,勢必難堪;積極解“套”,纔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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