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方式新调整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大豆自动进口许可证

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商公告【2019】第69号

为深化外贸管理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大豆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一般贸易项下进口大豆实行“一批一证制”或者“非一批一证制”管理。其中,以“非一批一证制”方式进口大豆的,需在指定进境口岸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一批一证制”或者“非一批一证制”的方式向商务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自动进口许可证),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非一批一证制”大豆自动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分次报关使用,但最多不超过6次。每批大豆进口时,海关按实际进口数量核扣自动进口许可证额度数量。最后一批大豆进口时,其溢装数量按该自动进口许可证实际剩余数量并在规定的允许溢装上限内计算。

三、本公告所称指定进境口岸,是指黑龙江黑河海关、黑龙江绥芬河海关、黑龙江抚远海关、黑龙江同江海关、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海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山口海关。

四、本公告所称大豆,是指海关商品编码为120110、120190项下的种用及其他用途大豆。

五、以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大豆的,扔按现行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商务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七、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期执行。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31日

大豆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方式新调整

什么是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

凡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进口货物,都需要向海关交验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货物目录里又分“机电”和“非机电”两种。常见的机电货物有:牛肉、猪肉、羊肉、植物油、大豆、鲜奶、奶粉、化肥等;非机电货物:移动通信产品、飞机、汽车产品、游戏机等。

企业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呢?

1、进口货物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范围内;

2、具备企业货物进出口身份认证电子钥匙;

3、有进出口权;

4、与境外企业签订相关货物进口合同。

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3、与外商签订的合同

4、进口货物为大豆、油菜籽、豆粕、玉米酒糟、橄榄油、菜籽油、豆油、棕榈油的,还需要提供大宗农产品备案合同号

办理过程有哪些注意点?

1、在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之前应先申领企业身份认证的电子钥匙。

2、《自动进口许可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为6个月。

3、《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者变更,一律在原发证机构重新办理,旧证同时撤销,并在新证备注栏中注明原证号。

4、《自动进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管理,一批一证”指: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

5、《自动进口许可证》证面内容一律不得更改。

(内容 来自百度百科)

来源丨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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