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方式新調整
商務部 海關總署關於調整大豆自動進口許可證
管理方式有關事項的公告
商公告【2019】第69號
爲深化外貿管理改革、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決定對大豆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方式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一般貿易項下進口大豆實行“一批一證制”或者“非一批一證制”管理。其中,以“非一批一證制”方式進口大豆的,需在指定進境口岸向海關辦理通關驗放手續。
二、對外貿易經營者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一批一證制”或者“非一批一證制”的方式向商務部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動進口許可證》(以下簡稱自動進口許可證),憑自動進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非一批一證制”大豆自動進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分次報關使用,但最多不超過6次。每批大豆進口時,海關按實際進口數量核扣自動進口許可證額度數量。最後一批大豆進口時,其溢裝數量按該自動進口許可證實際剩餘數量並在規定的允許溢裝上限內計算。
三、本公告所稱指定進境口岸,是指黑龍江黑河海關、黑龍江綏芬河海關、黑龍江撫遠海關、黑龍江同江海關、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海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拉山口海關。
四、本公告所稱大豆,是指海關商品編碼爲120110、120190項下的種用及其他用途大豆。
五、以邊境貿易方式進口大豆的,扔按現行規定執行。
六、本公告由商務部、海關總署負責解釋。以往有關規定凡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爲準。
七、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期執行。
商務部 海關總署
2019年12月31日
什麼是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自動進口許可證”是指商務部授權發證機構依法對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貨物頒發的准予進口的許可證件。
凡屬於《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的進口貨物,都需要向海關交驗商務部授權發證機構簽發的“自動進口許可證”。
貨物目錄裏又分“機電”和“非機電”兩種。常見的機電貨物有:牛肉、豬肉、羊肉、植物油、大豆、鮮奶、奶粉、化肥等;非機電貨物:移動通信產品、飛機、汽車產品、遊戲機等。
企業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申請呢?
1、進口貨物屬於《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範圍內;
2、具備企業貨物進出口身份認證電子鑰匙;
3、有進出口權;
4、與境外企業簽訂相關貨物進口合同。
需要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
3、與外商簽訂的合同
4、進口貨物爲大豆、油菜籽、豆粕、玉米酒糟、橄欖油、菜籽油、豆油、棕櫚油的,還需要提供大宗農產品備案合同號
辦理過程有哪些注意點?
1、在申請自動進口許可證之前應先申領企業身份認證的電子鑰匙。
2、《自動進口許可證》在公曆年度內有效,有效期爲6個月。
3、《自動進口許可證》需要延期或者變更,一律在原發證機構重新辦理,舊證同時撤銷,並在新證備註欄中註明原證號。
4、《自動進口許可證》實行“一批一證”管理,一批一證”指:同一份《自動進口許可證》不得分批次累計報關使用。
5、《自動進口許可證》證面內容一律不得更改。
(內容 來自百度百科)
來源丨商務部對外貿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