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3時許,接到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轉警稱“在撫州鳳凰城某酒店內有人被毒蛇咬傷致死”。接到報警後,轄區派出所和刑偵民警迅速趕往現場,經急救醫生確認該男子已經死亡。在現場還有一名女子向民警反映其遭到該男子強姦。

經公安機關開展走訪調查、現場勘查、調閱視頻等工作,初步查明,2018年11月21日17時許,死者樊某在撫州市崇仁縣將素不相識的小花(化名)帶至撫州鳳凰城某酒店205號房間同宿。當晚10時許,樊某被自己帶來的毒蛇咬傷,但樊某並未選擇報警或向醫療機構求助,而是直接躺在酒店牀上睡覺。次日凌晨0時18分許,小花趁機離開回到崇仁縣的家中,並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崇仁警方報案。次日凌晨3時許,崇仁警方帶着被害人及其家屬趕至撫州該酒店現場,發現樊某已經死亡,遂將警情向撫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進行了通報。

目前,經法醫鑑定,樊某無明顯致命外傷,初步判斷爲蛇咬後中毒死亡,死亡原因正在進一步覈實當中。偵查人員在酒店案發現場還提取了相關物證,正在開展鑑定工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我局已對小花被強姦案立案偵查,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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