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便劳动者投诉举报,现将全省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及有关负责人通讯方式公布(电话和通讯方式见下文)。

如果您发现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时,均可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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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胡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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