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這13位駕駛人的駕駛證將被吊銷

關於對扣留駕駛證後逾期不接受處理的

機動車駕駛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告知

公告

王志飛等13人:

你機動車駕駛證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被依法扣留後,超過15日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大隊擬作出吊銷你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決定,現予以公告告知:

酒駕身份證號號牌號碼地址 王志飛 131125**********77 冀T55M61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馬店鎮

馬茂恆 131125**********32 冀T36T10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馬店鎮

楊玉松 133028**********17 冀TD2T88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安平鎮 閆樹鋒 133028**********36 冀TF6790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爲民街 崔亞森 130683**********18 冀F35024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南婁底鄉 王濤 133028**********19 冀AJ371E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大何莊鄉 徐小博 131125**********3X 冀TH8K37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馬店鎮 劉賀忠 131125**********70 冀T0D087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馬店鎮 陳紅雨 133025**********3X 冀THG780河北省深州市唐奉鎮 張傑 131125**********79 冀T33N61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大子文鄉 張飛 131125**********18 冀T3317R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東黃城鄉 韓偉 131125**********34 冀T01M66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大何莊鄉 田文傑 131125**********14 無牌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馬店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你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如果你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應當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內向我大隊依法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你享有聽證的權利,如果你提出聽證申請,應當自本公告之日起3日內向我大隊依法提出。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聽證申請視爲放棄權利。

通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興安大道東路北

特此公告

安平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11月21日

(縣交警大隊供稿)

安平這13位駕駛人的駕駛證將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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