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考公務員筆試申論熱點第五彈:基因編輯嬰兒
事件概述
2018 年 11 月 26 日,賀建奎團隊在第二屆國際人類基因組編輯峯會召開前一日宣佈,
一對名爲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編輯嬰兒已經於 11 月在中國健康誕生,消息發出後引發全球學
界震動。這對雙胞胎的基因經過修改,使她們出生後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據中國臨牀試驗
註冊中心本月在線發佈的文件顯示,賀建奎團隊之前一直在招募志願者夫婦,以創建第一批
基因編輯的嬰兒。
事件評析
1.這是公然違法違規的行爲。《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規定,不得將利用
體外受精、體細胞核移植、單性複製技術或遺傳修飾獲得的囊胚植入人或其他動物的生殖系
統。
2.這是違反倫理原則的行爲。在嚴重缺乏科學評估驗證,安全性存在不可預知風險的情
況下,貿然開展以生殖爲目的的人類生殖細胞基因編輯臨牀操作,嚴重違背了基本倫理規範
和科學道德。
3.這是爲了追逐個人名利行爲。該研究未發表學術論文,未經過同行評議,直接通過媒
體發佈,其根本目的就是爲了旗下基因診斷企業進行商業宣傳和鋪路。
4.這一事件暴露出生物醫學倫理審查形同虛。有些倫理委員會成員缺乏專業性和道德獨
立性;倫理審查通過後未進行項目追蹤審查;倫理審查規範在法律地位上屬於部門規章及更
低位階。
解決之策
1.建立健全法律法規。現在關於生命醫學倫理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政府應面對新的
形勢,健全生命醫學倫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從根本上制約違反倫理的實驗項目。
2.健全科研文化體制。在全國範圍內所有在冊的醫學研究機構,包括私立的、小規模的
醫學研究機構,設立立監督機構,併合理提升倫理審查強度。
3.健全統一研發規範。國內基因治療過程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規範,因此應由政府主
導,號召、召集一系列專業人才通力合作,爲國內基因治療過程形成一套完整的規範。
政策鏈接
1.2003 年我國科技部和衛生部聯合下發《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明確指出,
不得將遺傳修飾獲得的人類囊胚植入人或任何其他動物的生殖系統。
2.原國家衛計委曾於 2016 年 10 月發佈《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醫療
衛生機構是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工作的管理責任主體。而對於醫療衛生機構倫理
委員會的管理採取“備案”的形式,由地方衛生部門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國際幹細胞協會 2016 年發佈《幹細胞研究和臨牀轉化指南》,基因組修飾的人類胚胎
禁止植入人或動物的子宮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