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衆號“上海一中法院”發佈信息,其公開開庭審理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局上海分局(以下簡稱農業銀行審計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長馬路受賄、貪污一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馬路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庭審現場    圖片來源:微信公衆號“上海一中法院”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內容如下:

(一)受賄事實。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馬路利用擔任審計署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正處級審計員、農業銀行審計局上海分局副局長等職務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辦理、採礦許可證申請、人員招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不正當利益。2004年至2019年,馬路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185萬元(以下幣種均爲人民幣)。

(二)貪污事實。2010年2月至2011年9月,被告人馬路利用擔任農業銀行審計局上海分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授意下屬採取虛列會務費、虛增物業費等方式套取資金,並從中侵吞公款共計16.51萬元,用於支付其親友招待費、因私差旅費等費用。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馬路利用上述職務上的便利,違反《中國農業銀行幹部交流管理辦法》關於提供住宿條件的規定,虛構在外租房的事實,以報銷房屋租賃費名義侵吞公款15.6萬元。案發後,被告人馬路在被調查期間,主動交代監察機關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了貪污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並積極退繳贓款。

在本次庭審過程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對事實、證據、罪名等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馬路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法律處罰。

上海一中法院表示,合議庭將在評議後,擇期依法對本案宣判。

據悉,2019年7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上海市紀委監委曾發佈消息稱,中國農業銀行審計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長馬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公開信息顯示,馬路於1964年11月出生,回族,河南正陽人,中共黨員,中國民主同盟盟員,碩士研究生。1989年9月至1999年12月,先後在《中國經營報》、《河南購物指南》報工作,擔任發行站長、總編輯等職;

1999年12月至2004年7月,馬路任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辦公室正處級調研員;2004年9月至2009年7月,任審計署上海特派辦金融審計一處正處級審計員、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負責人; 2009年7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審計局上海分局副局長; 2018年2月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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