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國足輸給越南隊是在黃石邀請賽上,這是熱身性質的比賽,國奧隊確實發揮不佳,0:2輸給越南也讓中國足協顏面無光,這才應該是希丁克下課的主要原因,其實用這樣的比賽來認定希丁克執教戰績未達預期有些草率,更加凸顯中國足球的急功近利,再給希丁克時間說不定在國奧隊正式比賽時會帶來驚喜。希丁克下課已成定局,當然希丁克也有很多地方做的恨不到位,執教的熱情和積極性也並未達到預期,但這並不能全都怪希丁克,中國足協在簽訂合同之時應該有更加詳盡的規定纔行,這又將是一次沉重的學費和教訓,希望在今後的道路上足協能更加職業化,也更有耐心些,別再一次次的被自己的無腦操作影響了中國足球的發展。

9月19日中國足協正式宣佈國奧隊主教練荷蘭名師希丁克下課,高洪波將擔任國奧隊教練組組長,山東魯能助理教練郝偉將擔任國奧隊執行教練。據悉足協認定主帥希丁克三宗罪:不實地認真考察隊員、沒有成熟的戰術套路、執教戰績未達預期,正是由於這3個原因,才讓足協在2020年奧運會日益臨近之際,痛下決心解僱希丁克,這所謂的三宗罪也顯現出中國足球的不職業和急功近利。

希丁克三宗罪下課

不實地認真考察隊員首先應該是孫繼海中方教練組的責任,難道不能觀看比賽錄像?再說只能上場幾分鐘的球員如何認真考察?

孫繼海應該首先擔責。如果說不實地考察球員是第一宗罪的話,那麼首先擔責的應該是孫繼海爲首的中方教練組,作爲中國國奧隊的中方助理教練孫繼海應該督促希丁克做好隊員的考察工作,而且應該將各個隊員的具體情況認真彙報給主教練希丁克,難道孫繼海擔任中方助理教練只是在場邊幫忙指揮球員嗎?

必須實地考察纔算認真?希丁克也已經70歲的高齡,作爲一個老教練本來是不打算來中國執教,當初是中國足協死乞白賴的求着老帥,希丁克才接過國奧隊教鞭,作爲一個老帥就不能通過觀看錄像集錦來考察隊員嗎?難道必須到現場去考察纔算真正的考察嗎?希丁克完全可以通過錄像來圈定球員然後通過集訓考察最終確定隊員名單。

孫繼海也應該擔責

球員上場時間過少如何考察?國奧隊的球員大都在中超球隊擔當替補,很多球員能受益於足協的U23政策得到一定的上場機會,但上場時間也並不寬裕,有的俱樂部只是爲了完成足協政策的任務,讓年輕球員都踢幾分鐘的時間就被替換下場,這樣的出場時間又如何去實地考察呢?當然實地考察會更有效果,但針對中國足球的現狀,希丁克的做法也是有一定的理由的。

沒有成熟的戰術套路不能全都怪罪希丁克,戰術體系需要時間來打磨,但中國足球球員的戰術執行力能有多少?

戰術打磨需要時間。任何一個新教練到一支球隊都需要時間才能實現對球隊的設想,瓜迪奧拉在曼城的首個賽季也顆粒無收,克洛普在利物浦三年的時間才奪得歐冠冠軍,希丁克入主國奧隊同樣需要時間,希丁克在韓國、澳大利亞和土耳其都取得了巨大成功,打造的球隊戰術也非常明確,只是希丁克需要一定的時間來打磨戰術和磨合陣容,足協解僱希丁克凸顯中國足球的急功近利。

魯能教練郝偉臨危受命

球員的戰術執行力較弱。中國足球球員的戰術執行力較差,這幾乎是來過中國執教的教練的共識,中國球員非常聰明但戰術執行力較差,同樣的戰術爲何韓國、澳大利亞和土耳其的球員就能執行的到位,國奧隊的球員就踢不出像樣的配合呢?這也並不全部都是希丁克的責任,就像你買了一堆非常劣質的材料,讓一個國際大廚師做出山珍海味也不太可能。

執教戰績未達預期憑藉友誼賽結果過於着急,凸顯中國足球急功近利,輸給越南並不新鮮,這支越南戰鬥力絕不差,越南足球早就超越中國足球。

輸給越南很正常。這支越南隊實力絕不容小覷,去年就曾殺入亞洲盃決賽,小組賽曾擊敗澳大利亞、淘汰賽接連淘汰卡塔爾和伊拉克,而中國隊小組未能出線,這也說明輸給這支越南U23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何況現在的越南足球青訓和聯賽做的更加合理和科學,國奧隊輸給越南並不丟人,現在的國足面對越南都不敢說穩贏,越南足球的發展已經領先中國足球。

國奧輸越南是導火索

友誼賽戰績看結果過於草率。國足輸給越南隊是在黃石邀請賽上,這是熱身性質的比賽,國奧隊確實發揮不佳,0:2輸給越南也讓中國足協顏面無光,這才應該是希丁克下課的主要原因,其實用這樣的比賽來認定希丁克執教戰績未達預期有些草率,更加凸顯中國足球的急功近利,再給希丁克時間說不定在國奧隊正式比賽時會帶來驚喜。

解僱希丁克顯得有些草率,除了違約金還有浪費的寶貴時間,這不是國足首次交學費,當初爲何要求着希丁克來執教呢?中國足協無腦操作凸顯中國足球不職業。

浪費時間和金錢。解僱希丁克又要浪費一筆違約金,這筆花費無論從哪裏出都屬於國家資源浪費,最爲可惜的是國奧隊浪費了最爲寶貴的一年時間,如今要換新教練就要一切從頭再來,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這都是一個無腦操作,足協官員在做各種決定前難道不能做充分的考察和預算嗎?僅僅憑藉感覺一拍桌子就做決定嗎?

范志毅一語成讖

中國足球不職業。在希丁克下課時才認定他的三宗罪,對於實地考察隊員爲何不能在合同裏有詳細的規定呢?爲何不能按戰績的要求來書寫合同呢?中國足球職業化30多年其實並未完全職業化,足協已經喫過多次虧,爲何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還一再犯錯呢?在2020年奧運會越來越近的時間內解僱主教練希丁克絕對是一個很不職業的行爲。

希丁克下課已成定局,當然希丁克也有很多地方做的恨不到位,執教的熱情和積極性也並未達到預期,但這並不能全都怪希丁克,中國足協在簽訂合同之時應該有更加詳盡的規定纔行,這又將是一次沉重的學費和教訓,希望在今後的道路上足協能更加職業化,也更有耐心些,別再一次次的被自己的無腦操作影響了中國足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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