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銀行被4個“空油罐”騙貸逾億元,經理因受賄罪等被判刑

澎湃新聞 來源:澎湃新聞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開的一份刑事判決書,將一樁“假油罐”騙貸案公之於衆。騙貸方爲湖南一家經營食用油倉儲服務及銷售的公司,而被騙貸的銀行則是農業發展銀行婁底市分行。

判決書顯示,2008年至2012年,湖南鴻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冠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江泳、股東楊建梅二人在明知鴻冠公司不符合市級食用油儲備政策性貸款的情況下,先後多次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虛假的證明文件、虛假的產權證明做擔保等欺詐手段,獲得了婁底市級食用油承儲資格,並分別於2008年12月、2010年8月、2011年12月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婁底市分行營業部獲取三筆政策性貸款1792萬元、8765萬元、2108萬元,共計1.2665億元。

爲套取國家政策性貸款,石江泳、楊建梅在對市級儲備食用油採購、承儲、保管過程中,在鴻冠公司杉山油庫26、27、28、30號4個油罐採取“大罐套小罐”等方式逃避相關職能部門監管,騙取、挪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用於個人消費或償還民間借貸利息。

石楊二人騙貸之所以能夠得逞,與農發行相關負責人因爲收受賄賂,未對鴻冠公司相關資料進行實質性審查、貸後監管流於形式等有關。

裁判文書顯示,農發行婁底市分行營業部經理戴英在辦理鴻冠公司第二筆、第三筆政策性貸款的過程中,多次收受石楊二人所送財物(共計17.64萬元),徇私舞弊,明知政府不承擔鴻冠公司儲備食用油項目的補貼、貼息,且對鴻冠公司的其他資料未進行實質性審查,仍違規讓鴻冠公司通過貸前審查,讓不符合貸款條件的鴻冠公司得以獲取國家政策性貸款。同時,在貸後監管中,對鴻冠公司杉山油庫的檢查流於形式,不按規定覈查庫存油脂,不認真核查購銷合同的真實性,未發現石楊等人對油罐的改裝,未發現鴻冠公司儲備油嚴重虧庫的問題,隨意支付貸款,導致大部分貸款被石楊二人套取後挪作他用,至今尚有96930921.73元無法歸還。

據證人石江泳證言,杉山油庫4個經過改造的油罐,在大油罐中套了小油罐,但農發行戴英及糧食局、財政局等人在對油罐進行檢查時流於形式,沒有發現大罐套小罐的問題,其實只要把油罐的檢查口打開,就可以看到油罐內部的構造,馬上就會發現大罐裏套小罐的情況。石某還稱,當時鴻冠公司是虧損的,沒有盈利,負債率超過了農發行貸款要求的負債率,其公司給農發行提供的賬目都是假的,從2008年開始,其公司就一直是用假的購油合同從農發行套取貸款的事實。

按照戴英本人供述,對油庫的檢查採取的主要形式是查看油罐,就是圍着油罐看一下,然後用扳手或者木棍敲打罐體,聽聲音辨別油罐裏是否是空的,再就是打開油罐檢測孔,用一個小瓶子吊着秤砣沉到油罐底部打油上來聞聞氣味、看看顏色、判斷有沒有浮油的情況,但是檢查沒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深入的核查,因爲收受了鴻冠公司的紅包,礙於情面,檢查流於形式,所以沒有檢查出什麼大問題出來。

因涉嫌犯翫忽職守罪、受賄罪,戴英於2016年12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被逮捕。2019年2月,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戴英因犯翫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沒收被告人戴英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7.64萬元,上繳國庫。

(本文來自於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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