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紅餐廳喫飯限時!顧客:菜還沒上齊呢!這種限時,你接受嗎?)

近日郝先生在上海某熱門餐廳爲女兒舉辦家庭聚會時

因用餐超時被尷尬“叫停”

餐廳連菜都沒上齊

就提醒顧客走人

此做法是否合理引起了廣泛討論

顧客:

菜未上齊,店員開始勸離

聚餐當晚考慮到孩子們的喜好郝先生和妻子一口氣點了38道菜點

△ 郝先生的付費憑證

餐品數量多郝先生本想退掉沒有上的菜卻被餐廳拒絕用餐接近2個小時後菜品依舊沒有上齊

這時,一位服務員稱

用餐限定時間到了

需結束用餐

且態度不是很好

餐桌上的氣氛變得尷尬十幾分鍾後,菜品終於上齊郝先生等人將新上的點心打包後快速離開了餐廳

餐廳回應:

就餐時限只是溫馨提示

事後,郝先生將自己的遭遇寫在微博上。隨後,餐廳方進行了回應。

工作人員強調,餐廳本意並非逐客,兩小時就餐限時,只是一個溫馨提示,而非強制性措施。

之所以設置2小時就餐時限,

主要是希望在高峯期,讓排隊的客人能夠對用餐時間有所把握。

但從未要求過顧客喫兩個小時後馬上就走,只是做溫馨提示,並不是通知、命令或公告。

用餐時限非強制性規定

由於排隊過於火爆,不少網紅餐廳都設置了用餐時限。

但這些餐廳大多表示,用餐時限非強制性規定。

儘管商家在措詞和管理中已儘量謹慎,

但仍有不少消費者表示,對於用餐時長受限,他們的感受不佳。

吐槽者:

影響就餐體驗

在這家餐廳點評頁面,有這樣的留言:

“雖然喫不了很久,但是進店服務員說喫飯還限時就覺得很不舒服了。”

“環境很好,就是生意太好了,還限時2小時用餐時間,體驗不到茶樓的悠閒。”

對於這樣的規定,

也有網友表示不應生硬地“攆走”顧客,影響就餐體驗。

支持者:

希望其他熱門餐廳也限時

也有許多消費者表示,他們非常支持熱門餐廳實行限時制度,

這個制度的存在,讓排隊者有了更多的就餐機會。

律師:這屬於雙方自洽且協商一致

律師認爲,

經提前告知的限時就餐規定,屬雙方意思自洽且協商一致的情形。

不該簡單地用霸王條款定性限時用餐的規定。

2小時用餐雖存在一些瑕疵,

但市場上有很多餐廳,沒有形成壟斷地位,消費者可以行使自主選擇權選擇其他餐廳就餐。

消費者選擇有用時限制的餐廳,

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享受服務前已知“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的情形。

經過事先告知,經營者和消費者形成新的約定,雙方應遵守。

邢海波 本文來源:南京零距離 責任編輯:邢海波_NBJS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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