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哈尔滨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两法”)。 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贯彻修改后“两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检察院专题党组会议上高继明检察长对学习“两法”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宣教处汇报了关于新修改“两法”学习培训工作方案。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新提出五点要求。

聚焦“两法”变化开展学习教育

这次修改后的刑诉法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改革和司法实践发展的最新情况,增加完善了新的诉讼制度,对检察机关工作带来了深刻影响。侦查职权的调整、与监察制度的衔接、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都与我们的工作紧密相关。这次修改的检察院组织法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完善了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基本原则、机构设置、机关职权、办案组织、人员组成、工作保障等各方面规定,固定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起到了明权厘责的作用。为了迅速、清晰掌握“两法”,在原原本本地学习研读的基础上,要重点学习“两法”修改的内容,不仅要明确两部法律“改了什么”,更要弄懂“为什么改”,深刻认识到新修订的两部法律对今后检察工作开展的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要准确把握“两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理解并适用,注意避免因惯性思维导致工作出错。

聚焦职能转变开展学习教育

本次修改明确了检察机关对14个罪名的侦查权,在侦查权的使用上,要切实完善与监察机关的衔接机制,明确与监察机关的管辖分工,形成反腐合力。本次修改赋予了检察机关缺席审判的抗诉权、调查核实权、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权等职责,这些新职责是转隶后新的工作方向。要主动适应新职能变化的需要,认真掌握办案时限、适用范围等,依法履职、规范履职。要把履行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突破口,把落实好法律规定作为政治任务、法治任务,切实加以落实,抓出成效。

聚焦做强主业开展学习教育

在学习“两法”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学好民事、行政等方面的法律,履行好三大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开展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板块业务工作。要推动四大板块业务均衡发展,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将其放在与刑事检察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刑事检察中的侦监、刑执等工作,推动其与公诉工作平衡发展;主动适应转隶后的监督新常态,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充分发展。要充分使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增强检察监督的刚性,从检察建议、抗诉等工作入手,让法律监督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监督的质量和精准度。

聚焦能力短板开展学习教育

使命重在担当,担当需要本领。要清醒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加强学习摆在重要而紧迫的位置,缺什么,就要全力以赴补什么,正视自身在司法能力、司法素养、政策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在提升能力上下苦功夫、实功夫,自觉充电,使能力与承担的职责使命相匹配。只有本领增强了、短板补齐了,才能更好运用监督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解决问题,才能更好的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才能促进检察工作质效的全面提升。

活化学习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组织学习教育必须坚持刚性和个性的有机结合。刚性就是由组织学习的部门制度学习方案、计划,作为一项任务加以部署实施。大家要按学习培训方案要求,组织好各战线、各部门的学习。个性就是每名干警要重点结合岗位实际,带着问题学,带着指导岗位工作实践的目的学,带着提升工作质效的思考学,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

最后,王国新检察长强调,要抓好抓实“两法”的学习,要系统学、专题学、开放学、借鉴学、干中学,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成,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学习和贯彻修改后的“两法”,将其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贯穿于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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