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末代皇帝溥仪与末代皇妃文绣的离婚一事,也颇有一番波折和趣闻。1931年,蛰居于天津的清代废帝溥仪与淑妃文绣的离婚一事悍然被堪称在报纸之上,成为京津两地百姓茶余饭后品头论足的对象。各位也许不知道,当时报业已经出现“狗仔队”,而且是连续不断追踪报道,在原有的故事上加以夸大和虚构,使得一个本来平常的离婚案弄得扑朔离迷,煞有一番趣味。要说起来,皇帝跟妃子离婚,这在中国历史上可是第一次,大伙能不看乐子吗。(下图为淑妃文绣13岁时大婚照)

皇帝偏心,皇妃离婚

先说二人为何要离婚。1922年,文绣入宫,封为淑妃,据清廷太监回忆,皇帝跟淑妃两人关系甚好,时长一起在宫中伴游,并且研讨诗文。两人并无很大矛盾,不过皇后婉容与文绣隔阂比较大,导致皇帝偏向皇后,这才冷淡了淑妃。

1925年2月24日,在郑孝胥和日本人的策划下,逊帝溥仪逃亡天津,落脚于日租界张园。但后来因为溥仪“交不起”张园的房租,而迁往静园居住。溥仪与文绣的矛盾便是从这静园正是开始的。(下图为皇后婉容与淑妃文绣)

溥仪偏心婉容,自然冷落了文绣。出席各种场合,溥仪只带婉容,而不带文绣。在月银方面,婉容每月1000元,文绣800元,但渐渐的,文绣被减到每月只给200元。久而久之,连皇帝找来伺候自己的太监奴才都不拿自己当回事了。

文绣一怒之下,住进国民饭店,而后找来自己的妹妹文珊和玉芬(冯国璋大儿媳)商议之后,决定按照当时的新派文明做法——离婚!并且聘请了张绍曾、李洪岳等知名大律师帮自己打官司。

皇妃发威,皇帝服软

两份律师函与一份文珊函被太监赵长庆送交溥仪手中,上面写明离婚理由跟条件。溥仪一见,大惊失色,文绣的秉性他清楚,这个女子若是闹起来,连皇帝都不给面子。而溥仪偏偏是个要面子的人,自己已经成了逊帝,离婚这事在闹起来,皇帝的脸面往哪儿搁。(下图为文绣13岁时照片)

于是乎,这位末代皇帝赶忙找来郑孝胥、胡嗣瑗前往商议对策,溥仪要求无论如何要与文绣议和,并且聘请大律师林廷琛以备诉诸法庭。

8月28日,双方律师在法租界庞纳律师事务所见面,文绣跟文珊而后赶到。林廷琛提出皇帝愿意议和,而文绣则表示不可。如果非要议和,需答应自己五个条件。

条件一:自己找房另住,地点自选,溥仪不得干预。

条件二:溥仪需一次性给予赡养费50万元。

条件三:自此后,自己出行自由,溥仪不得干涉。

条件四:溥仪需将随侍小童逐去,不得再用。并且每星期驾幸自己住所一二次,只需自己来,不许带太监与男仆。

条件五:溥仪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坏个人名誉。

以上五个条件,给予溥仪三天考虑时间,三天不予答复,立即起诉法院!(下图为影视剧中文绣)

郑孝胥将这些条件讲给溥仪后,溥仪气的跺脚,说:“贱人欺人太甚,她平日性情乖谬,岂能专咎他人不容。至万不得已时,只可听其成讼。”(注此事记载于郑孝胥日记中。)

皇帝没钱,讨价还价

溥仪万万没法答应文绣的要求,因为他没钱,50万他根本拿不出。9月4日,胡嗣瑗与贝勒载涛、广寿等一同面见文绣及其律师,提出三个条件。

条件一:淑妃离开后,不可再嫁他人。

条件二:须回“外家”,不可在外面随便居住。

条件三:淑妃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皇帝名誉行为。

另外关于50万赡养费之事,只能一次给予3万。

文绣不同意,要求必须50万。最终在载涛的哀求和陈述皇帝窘困的局面后,文绣答应将赡养费降低至15万元。另外自己所购买的化妆品、首饰、衣物需有溥仪支付现金。(下图为影视剧中的婉容与文绣)

胡嗣瑗回禀溥仪,溥仪苦笑,15万元自己实在拿不出,有文玩和字画,如果文绣原意要,可以将这些拿走。

10月2日,文绣终于妥协,最终达成定数55000元,但需一次付清,而且必须是现金。

最终,文绣收到了皇帝亲笔签名的离婚书,并且收到了两张支票,合计55000元,一分不少。要知道,这个可是溥仪变卖了字画所得,皇帝到了这份上,也够悲催了。

此事结束之后,溥仪在报纸上刊登一份“上谕”“淑妃擅离行园,有违祖训,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下图为溥仪担任伪满洲国皇帝期间与关东军军官合影)

至此,一段皇帝与皇妃的离婚案正式结束。此后,两人的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溥仪被日本人带到龙兴之地,做了伪满洲国皇帝。而文绣呢,最终在坐吃山空后从皇妃变成了一个普通小职员。于1953年病逝,年仅44岁。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