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法張網捕鳥 白塔山一村民被判刑兩年

宜賓新聞網11月23日訊(記者 陳泓宇)11月23日,記者從宜賓市林業局獲悉,11月20日,翠屏區人民法院依法對《白塔山張網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某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網絡截圖:學生王某發佈的照片。

2017年10月8日,宜賓學院學生王某前往白塔山觀鳥,發現山上搭設的尼龍網上有多隻鳥類屍體,隨後以“請叫我王同學”的網名,在網絡上發佈了《痛心!宜賓白塔山30多隻鳥死於非命,好造孽啊!》的文章,10月9日,該文章被宜賓媒體進行了轉載,引起了廣泛社會關注。

2017年10月10日,市森林公安局成立專案組,迅速組織警力依法立案展開調查,經查實,在白塔山搭設捕鳥網的地塊分別系翠屏區白沙街道吳橋村8組楊某某、羅某某所爲。從2017年7月開始,楊某某、羅某某爲防止鳥類啄食其種植的葡萄,擅自在白塔山責任地外搭設16張尼龍防鳥網,致使41只野生鳥類死亡,2人均涉嫌犯罪。

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市森林公安局於2017年11月23日依法將案件移送翠屏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翠屏區人民法院依據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於2018年11月20日依法對楊和學張網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開庭審理,並做出如上判決。

今年以來,宜賓市林業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清網行動”,拆除94具獵攔網、依法查處25起破壞野生動物安案件,營救127只野生動物。有力地打擊了非法捕獵候鳥的等野生動物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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