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月7月11日,大连市民黄女士给儿子在高新园区锦辉商城的“多恩贝贝”游乐园办理了500元的储值会员卡,用于儿童前往该游乐园时抵扣相应金额,无时间限制。然而,2018年4月8日,多恩贝贝突然撤店,导致储值卡无法及时消费。2018年4月9日,黄女士与多恩贝贝负责人付某取得联系,其承诺于2018年6月5日前返还储值卡剩余金额,但至今没有返还。

多恩贝贝游乐园 资料图

黄女士认为,多恩贝贝系大连锦辉购物广场高新店合法经营的商铺,商场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该乐园撤店一事,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维护自身权益,也应当承担责任。为此,黄女士将游乐园经营者付某和锦辉商场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返还200元剩余金额。

付某对此辩称,自己经营的儿童乐园已经出兑给另一家主题乐园,原会员卡内余额可以在新的乐园内继续使用。而锦辉商场方面则认为,付某和自己只存在房屋租赁关系,黄女士等消费者和付某的合同纠纷,与锦辉商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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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园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黄女士购买大连高新区哈动园儿童乐园经营的"多恩贝贝"儿童娱乐场500元的储值卡,即在原告与大连高新区哈动园儿童乐园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对原告与大连高新区哈动园儿童乐园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遵照履行。原告充值后,即应按约定享受500元30次游戏娱乐服务,但在完成了18次服务后,大连高新区哈动园儿童乐园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原告有权要求返还相应费用。本案中付某与大连锦辉购物广场高新店之间只是场地租赁合同关系,且大连高新区哈动园儿童乐园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原告无证据证明其是以商场名义对外经营。原告与大连高新区哈动园儿童乐园订立合同,交接钱款,均无需通过出租方。故黄女士要求作为出租方的大连锦辉购物广场高新店承担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2018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付某返还黄女士未消费的充值金额200元,锦辉商城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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