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3月,濱江區法院根據新證據,依法作出再審宣判,改判宋某向周師傅支付143萬元裝修款,並承擔逾期付款利息。爲了確定周師傅與宋某之間,是否存在裝修裝飾關係,承辦檢察官還通過多方調查證實,周師傅原審中主張的事實與現實情況高度吻合,補充燈飾公司設計師、店鋪裝修工人等證人證言,以及向燈飾公司所在建材商場財務部調取檔案後,最終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印證周師傅與宋某之間的裝飾裝修合同關係。

(原標題:11年前的裝修工程,留下這張143萬的欠條還能要回來嗎)

商鋪裝修如期完工,業主只付了一半多的裝修費,卻突然玩失蹤。負責裝修的周師傅急了,拿着欠條去法院起訴,結果一紙判決,他要哭了。近日,這一場源起11年前一場裝修工程引起的糾紛,終於進入到強制執行階段。

早在2008年,周師傅承包了一個商鋪的裝修工程。商鋪的業主姓宋,註冊了一家燈飾公司。雙方口頭約定,由周師傅包工包料。承包款明確爲300萬元。

因爲資金週轉困難,宋某與周師傅約定,分期付款。

5年後,工程驗收,交付使用,宋某前後分三次,支付了106萬元,出具了付款協議和借條等憑證。

直到2014年5月,宋某再次支付50萬,確認尚欠工程款144萬元,給周師傅打了欠條,承諾當年9月底付清。

然而,付款日期到了,周師傅卻遲遲拿不到餘款。多次催討後,宋某隻匯了1萬元。此後,就以各種理由推脫,直到突然“失聯”。

143萬不是小數目,周師傅拿着欠條到法院起訴。結果一審敗訴。

“欠條上明明寫得清清楚楚,欠債就要還錢啊!”周師傅無法理解。

開庭時,宋某沒有出庭應訴。周師傅也沒能提供書面裝修合同,證明雙方存在裝飾裝修關係。更重要的是,欠條中宋某的簽字筆跡,與之前的付款協議、借條中的簽字筆跡不一致,兩者差異非常明顯。

“一個是拿在手上寫的,一個是趴在桌子上寫的,能一樣嗎?”周師傅埋怨道。

業主11年前留143萬欠條失蹤 檢察官幫裝修工出招(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至於裝修合同,周師傅說:“當時只是口頭約定,的確沒有簽訂書面協議,但商鋪裝修的活,的確是我帶着工人們乾的,這個抵賴不了。”

周師傅雖又向杭州中院提起再審申請,但是申請已超過法律規定的六個月期限,再次被駁回。

無奈之下,周師傅只能向濱江區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尋求法律幫助。

2017年12月,濱江區檢察院受理周師傅申請。

承辦檢察官通過全面審查原案,將案件的焦點,鎖定關鍵證據——欠條上的筆跡。經調查發現,宋某雖缺席原審,但在其他法院曾出庭參與訴訟,留有他本人簽字的筆錄、文書。以此作爲樣本進行筆跡鑑定,可以確定欠條上的簽字,就是宋某本人所寫。

爲了確定周師傅與宋某之間,是否存在裝修裝飾關係,承辦檢察官還通過多方調查證實,周師傅原審中主張的事實與現實情況高度吻合,補充燈飾公司設計師、店鋪裝修工人等證人證言,以及向燈飾公司所在建材商場財務部調取檔案後,最終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印證周師傅與宋某之間的裝飾裝修合同關係。

2018年5月,濱江區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019年3月,濱江區法院根據新證據,依法作出再審宣判,改判宋某向周師傅支付143萬元裝修款,並承擔逾期付款利息。因宋某依然失聯,隨後周師傅申請強制執行。

目前,案件已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羅崇緯 本文來源:浙江24小時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