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贡 献 奖

为大力实施旅游人才战略,加大对为乐山旅游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人才和优秀团队的激励力度,调动全社会以更大热情投身到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全省区域中心城市”工作中,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十条政策的通知》和《乐山市旅游特别贡献奖实施细则》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乐山旅游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奖项设置及参选对象◆◆

1.团队特别贡献奖(1个)

奖励标准为20万元,参选对象为对我市旅游产品开发与打造、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市场培育等有突出贡献的国内外企业或社会组织管理团队。

2.个人特别贡献奖(4类)

第一类:管理类特别贡献奖(不超过3名)

奖励标准:每名5万元

参选对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旅游行业管理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二类:宣传营销类特别贡献奖(不超过3名)

奖励标准:每名5万元

参选对象:对乐山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国内外人员。

第三类:决策建议类特别贡献奖(不超过3名)

奖励标准:每名5万元

参选对象:对乐山旅游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对乐山旅游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国内外人员。

第四类:服务类特别贡献奖(不超过10名)

奖励标准:每名2万元

参选对象:在市内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直接从事服务游客工作的一线人员。

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个人特别贡献奖评选范围为国有(民营)企业、行业协会人员或社会自由择业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参评范围。

◆◆评选流程◆◆

2018年乐山旅游特别贡献奖评选流程分为社会海选(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初审筛选、网络评选、专家评审、综合评选、结果公示、上报审批和通报表扬八个环节。

1.社会海选

社会海选分为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

个人自荐:按照《乐山市旅游特别贡献奖实施细则》要求,符合参选条件的个人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将相关材料报市旅游体育委。

组织推荐:按照《乐山市旅游特别贡献奖实施细则》要求,符合参选条件的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市旅游体育委。

2.初审筛选

由市旅游体育委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参选团队和个人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评选标准和一定差额比例筛选出候选团队及个人。

3.网络评选

对候选团队和个人,在恒旅网官方微信开展网络投票,投票得分占总分的30%。

4.专家评审

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候选团队及个人进行综合评定、打分,评审得分占总分的70%。

5.综合评选

汇总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审结果,以总分从高到低评选出各个奖项。

6.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在恒旅网、乐山日报、乐山新闻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7.上报批准

公示结束后,拟表扬单位和人员名单经市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8.表扬奖励

组织召开表扬大会,表扬奖励获奖单位和个人。

◆◆申报材料◆◆

1.团队特别贡献奖:

符合参选条件的团队,提供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报送事迹材料,填写《乐山旅游特别贡献奖申请表(团队)》。

2.管理类、宣传营销类、决策建议类、服务类等特别贡献奖:

提供事迹材料,填写《乐山旅游特别贡献奖推荐表(个人)》。

3.申报网站:

团队和个人申报表格请登录“恒旅网”官方网站:(http://www.henglvwang.cn),网站内“2018年乐山旅游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公告”中下载。

◆◆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20日17:00前。

2.报送地点:

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宣传促进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449号)。联系人:程老师、李老师,电话:0833-2139531,13981320502、17311639585。

3.相关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袁老师,电话:15182273052。

(乐山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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