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是一个噩梦般的上午,在白热的太阳下,浓烈的尸臭通过“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往身体里面钻,为了防范虎视眈眈的野狗和无聊围观的路人,“我”不得不在两三百公尺的范围内来回走动驱赶,因此看遍了老莫破碎的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包括认得出来的外表和无法辨认的内脏,“我”还不小心踢到或踩到一些散落的细小尸块。那年某天,电台奉命到南部支援演习,本应下午五点报到,结果老莫六点多打电话到司令部,说车子为了闪避牛车撞到了路边的树,修了很久也没修好。

吴念真说,年轻的时候听一位作家的演讲,有人问这位作家有没有做笔记的习惯,他笑着说:“很少,因为我不可能随身带着纸笔,而且我相信,该记得的不会忘记,会忘记的应该就是不重要的东西!”一般情况下,确实如此,但总有一些东西最终被遗忘,并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它太沉重了,超过了一个人所能承受的极限,为了继续生活下去,人们只好强迫自己忘记。正如有些创伤后遗症患者所表现的,在重大的人生变故发生后,他们犹如大梦初醒,选择性地将梦中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生活重新开始。对他们来说,遗忘,毋宁说是一件幸运的事。     《茄子》这个故事讲的,就是一段想忘却又难以忘记的沉重往事。     三十五年前,“我”服最后一年兵役时,部队从金门移防台湾,军官们大都趁机办了婚事,娶的都是年纪可以当他们女儿的东部原住民姑娘,只有空中管制无线电台的台长老莫一点也不动心,照样独来独往,他说不想害年纪轻轻的姑娘跟着自己这样的老家伙当怨妇、寡妇。可能正是因为这种清高、孤绝的性格,老莫一直没法升官,一直是个士官长。     那年某天,电台奉命到南部支援演习,本应下午五点报到,结果老莫六点多打电话到司令部,说车子为了闪避牛车撞到了路边的树,修了很久也没修好。司令部的人破口大骂,问他为什么不早点通报,还说他延误了军机,要严惩。老莫信以为真,当晚就卧轨自杀了。     “我”和营部长官接到电话赶到现场,第一眼看到的是老莫穿着黑色军用胶鞋的脚,脚踝以上不见了,只剩一些碎烂的皮肉,旁边是一只手臂,没了手掌,像拧干的衣服一样搁在铁轨旁。长官要去宪兵队办文书手续,嘱咐“我”留下照看老莫支离破碎的尸体,以免被野狗叼走。     那是一个噩梦般的上午,在白热的太阳下,浓烈的尸臭通过“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往身体里面钻,为了防范虎视眈眈的野狗和无聊围观的路人,“我”不得不在两三百公尺的范围内来回走动驱赶,因此看遍了老莫破碎的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包括认得出来的外表和无法辨认的内脏,“我”还不小心踢到或踩到一些散落的细小尸块。烈日当空,苍蝇们逐臭而来,慢慢聚集,嘤嘤飞舞,地上的尸块也渐渐改变了颜色,从可以辨认的血肉,最后变成了一模一样的暗黑或深紫,只有从皮肉中穿透出来的骨骼还勉强维持着可以分辨的白色。     当晚,“我”收拾完老莫的尸块一回到驻地,就冲进浴室反复刷洗自己的身体,但无论“我”怎么洗,都洗不掉周身的臭气。到餐厅就餐时,打来的菜里有一道炒茄子,军队吃大锅菜,茄子炒得烂烂的,暗黑中带深紫,中间夹杂着白色的葱段,“我”一看到就忍不住冲到餐厅外大吐特吐,当下发起了高烧,满嘴胡话,一连几天下不了床。     老莫头七那晚,和他同乡的副营长指着天空大骂,说如果他再不让“我”平安,就拿他的骨灰去喂猪。半夜,这位副营长带着一身酒味走到“我”的床头,将一把铁梳子塞到“我”的枕头下,安慰说:“我骂他了,你没事了,他这辈子就怕我一个人……这家伙也没留下什么像样的东西,我捡了一样给你,让他保佑你一辈子。”梳子上刻了老莫的名字、兵籍号码以及购买的时间和地点。     那把梳子跟“我”好些年,1984年“我”写一个有关老兵娶少妻、一番曲折后有了圆满结局的剧本,就干脆给男主角取名“老莫”,也许潜意识里,“我”是希望老莫也能有这样的人生吧。剧本完成后不久,有一天“我”突然想起那把梳子时,就怎么都找不到了。     梳子不见了,记忆却始终难忘,尤其是茄子与老莫尸体间的关联,让“我”在很多年里只要看到这道菜,就会反胃。“我”不断告诉自己,这是茄子,很香、很下饭的鱼香茄子,跟当年老莫的那些尸块一点关系都没有,一直到五十多岁,“我”丧失了嗅觉,才终于克服心理障碍,可以吃下茄子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