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房全靠搶,開盤就秒光的可怕盛況愈演愈烈。都說買房難,那麼買到問題樓盤想維權簡直是難於上青天了。

近日,有市民反映稱,自己在桂林以高檔別墅區按揭購買了一處房產,14年過去開發商不僅不爲其辦理房產證,就連購房的不動產統一發票以及契稅完稅證明都拒不提供,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高檔小區成“空殼”

臨桂區的金山龍谷小區是一家名爲桂林市文正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進行開發的,屬於高檔別墅小區,但入住的業主卻屈指可數

謝女士是少數入住的業主之一,她告訴記者,小區的房產基本“售罄”,但因爲開發商一直無法爲業主辦理房產證等相關手續,才導致這裏成爲了名副其實的“空殼”小區

謝女士向記者展示了一份她的購房合同,合同上註明了交房以後200天,由開發商爲業主辦理房產證相關手續。

如今十多年過去了,手續仍未辦好,謝女士認爲,開發商的行爲已經構成了違約。

在謝女士看來,自己的購房合同是在房產部門備案通過的正規合約,合同約定的購房款項也已經付清,理應拿到屬於自己的房屋相關憑證。

等了多年也沒等來房產證,無奈的謝女士最終決定先住進來。2011年,謝女士兒子要結婚,但是市區房子又賣掉了,於是就住進來了。

對外界流傳自己所購的房產未通過政府驗收,屬於“爛尾樓”,謝女士並不認可,她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由當時臨桂縣規劃局出具的綜合驗收合格證,而她所購的三區17棟,已經完成驗收合格。

雖然現在住進來了,可沒有房產證,謝女士總覺得住得不踏實。謝女士說,這麼多年,自己一直都在追着開發商要求幫忙辦理相關憑證,但始終無果。

法院判決,開發商拒不履行

2011和2017年,謝女士兩次將房產公司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定,文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需幫謝姐所購房產辦理權屬登記,並開具正規的不動產統一發票和契稅完稅證等。

本來以爲,有了法院的判決就可以拿到房產證了,可讓謝女士沒想到的是,房產證還是辦不下來。

相關部門向她表示,她所購的這處房產,由於開發商並未向其提供房屋產權總證,也就是常說的“大證”,無法分割也就無法辦理。而面對法院的判決,該開發商也拒不執行。

記者也多次致電該房產公司,均無人接聽。

據瞭解,目前該房產公司的部分資產和股權已經被凍結,相關法律人士表示,如果謝女士提供的證據都是真實的,可通過司法途經解決,得到合理判決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買房子對於平常人來說,都不是一件小事。對於一些習慣耍小聰明、 搞小動作的開發商, 靠業主單槍匹馬維權勢單力薄。 這個時候, 監管部門必須雷厲風行。同意請點zan

來源:桂林事兒、法治與文明

編輯: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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