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新華文摘》2012.第3期上的一篇文摘,標題“美,看不見的競爭力”,作者是蔣勳。

讀後頗有感觸。人人都說花美,是顏色美?還是花香美?抑或姿態美?在“香”和“美” 的背後,隱藏着花生存的艱難。植物學家告訴作者:花的美是在上億年的競爭中形成的,不美的都被淘汰了。爲什麼白色的花香味通常都特別濃郁,因爲它沒有色彩去招蜂引蝶,只能靠嗅覺。每一種花的美都有其獨特之處,這種獨特是內在的特質。

“美是什麼?另一種物種沒法取代才構成美的條件。我問學植物的朋友:如果含笑香味和百合一樣會怎樣?他說:‘那它會被淘汰了,因爲它東施效顰,沒有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所以我常常給美下一個定義:美是回來做自己。”(引號內摘自文摘)

“中國人有很多美的實踐,但無可否認,最早讓美成爲一門學問的是西方人。‘美學’這個詞是後來日本人翻譯的,翻譯產生了很大的問題,彷彿美學就是研究美與醜的學問。然而事實上,美學的拉丁文願意是‘感覺學’”。 (引號內摘自文摘)通過我們的感覺器官去感觸,由此產生美的情懷。

杜甫寫出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是因爲他擠在逃難的人羣中,看到了飢寒交迫的人。能讓這十個字成爲千古絕唱,“不是詩的技巧,而是詩人心靈上動人的東西:他看到了人。同樣那捧白骨,很多人走過去都沒有看到。”(引號內摘自文摘)抑或看到了,沒有感覺。真正美的東西一定是由內而發的,無論是哪種藝術品,也無論哪種體現美的物種,人們看到的只是外在的表現,沒有內涵的美是短命的!

原創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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