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查,以被告人刘丹军为首,被告人张明、陈成、肖方敏、梅林峰、沈伟军、周伟等人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长时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十余年时间内,有组织地实施了12起刑事犯罪案件、9起违法案件,涉及非法采矿、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多个罪名,导致12人不同程度受到伤害(其中2人重伤、6人轻伤)。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朝阳 通讯员 刘斌)1月19日,经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刘丹军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朝阳 通讯员 刘斌)1月19日,经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刘丹军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该案系全国扫黑办督办案件“7.24”系列之一。经查,以被告人刘丹军为首,被告人张明、陈成、肖方敏、梅林峰、沈伟军、周伟等人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长时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十余年时间内,有组织地实施了12起刑事犯罪案件、9起违法案件,涉及非法采矿、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多个罪名,导致12人不同程度受到伤害(其中2人重伤、6人轻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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