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查,以被告人劉丹軍爲首,被告人張明、陳成、肖方敏、梅林峯、沈偉軍、周偉等人爲主要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爲樹立非法權威、擴大非法影響,長時間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十餘年時間內,有組織地實施了12起刑事犯罪案件、9起違法案件,涉及非法採礦、聚衆鬥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多個罪名,導致12人不同程度受到傷害(其中2人重傷、6人輕傷)。岳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劉朝陽 通訊員 劉斌)1月19日,經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査,劉丹軍等2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採礦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向岳陽樓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劉朝陽 通訊員 劉斌)1月19日,經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査,劉丹軍等2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採礦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向岳陽樓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悉,該案系全國掃黑辦督辦案件“7.24”系列之一。經查,以被告人劉丹軍爲首,被告人張明、陳成、肖方敏、梅林峯、沈偉軍、周偉等人爲主要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爲樹立非法權威、擴大非法影響,長時間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十餘年時間內,有組織地實施了12起刑事犯罪案件、9起違法案件,涉及非法採礦、聚衆鬥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多個罪名,導致12人不同程度受到傷害(其中2人重傷、6人輕傷)。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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