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伤人、遛狗不拴绳、随地排泄、街头狂叫……近年来,不文明养犬以及由此引发的矛盾冲突频频引发社会关注。近日,湖北武汉新修订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违规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被媒体成为“史上最严养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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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养狗令”出炉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对社区养狗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养犬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责令改正、没收犬只、罚款等行政处罚。因违反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爱狗容易养狗难

近年来,因不文明养犬引发的事故频频发生。据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统计,从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5月1日,芜湖市因养犬产生的警情共2500多起,其中主要是扰民和狗咬伤人。只要在网络搜索引擎输入“犬伤人”的关键字,就会显示出大量有关犬伤人事件的案例,一些大型犬伤人、吓人事件不时发生。

实际上,国内主要城市目前都已出台了犬只限养规范,越来越多城市区域也出台规定规范城区养犬。

上海目前实施《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早已于2011年5月15日起施行。上海警方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开发一款APP,养犬人可以通过它办理注册、打防疫针等手续,同时对文明养犬进行积分奖励,在提供管理服务的基础上提倡市民文明养犬。

广州于去年8月,依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养犬管理执法整治专项行动,力度之大为数年来之最。根据有关规定,体重达20公斤以上的犬只,应当用长度为1.5米以下的犬绳,并为犬只佩戴口嚼或口罩。不牵犬绳、不带犬牌、不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017年,济南推出“养犬计分制”。市民在养狗过程中,有扰民等违规行为,犬主的养犬登记证就会被扣分,总分12分,全部扣完后,犬主需要“补考”文明养犬相关法规,合格后才能取回犬只和养犬登记证。据悉,从处罚数据来看,今年以来,济南市共处罚违规养犬行为1336起、没收犬只126只,处罚违规犬主1280人,被扣分的556人,其中被扣满12分的244人,参加考试244人、考试合格211人。

在杭州与福州,遛狗时间则均规定为每天晚上19时至次日早上7时,杭州还对遛狗地点有严格要求,宠物犬不得进入市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西安则明确严格执行养犬“黑名单”制度,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被查处3次将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安徽大学法学院理论法与行政法学系主任张娟认为,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要通过制定完善相应地方性法规,规范城区宠物饲养登记制;对存在风险隐患或不按法规饲养宠物的,鼓励小区居民举报,严格行政执法;对于狗伤人等情况,要对违法者施以惩戒。

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冯威冯威建议,除整合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外,还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力量,对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更充分地授权,管理养犬事务。对执法部门和协助执法部门配套相应考核和激励机制,让执法部门和协助执法部门“拧成一股绳”,成为城市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综合自: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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