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高院:快審快判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爲,嚴懲暴力傷醫)

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制定《關於爲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要求加強對疫情應對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研究,預判可能出現的案件,作好相關案件審判準備工作,“對危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破壞市場秩序、危害社會大局穩定的犯罪行爲,要快審快判。”

《意見》指出,要認真貫徹實施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規定,依法嚴懲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各類犯罪,切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依法嚴懲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爲,嚴懲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犯罪行爲,嚴懲藉機造謠傳謠、暴力傷醫等犯罪行爲。

《意見》要求,對危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破壞市場秩序、危害社會大局穩定的犯罪行爲,要快審快判、形成震懾。要依法妥善處理涉及疫情相關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羣衆合法權益。在審判執行工作中,不得對防控疫情有關的藥品和物品採取查封等措施,財產查控等措施涉及疫情防控相關醫院、企業及人員的,應暫緩採取財產查控等措施。

《意見》要求,全市各法院要合理安排審判執行工作,該延期審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審理,不組織開展集中執行、夜間執行等行動。爲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對依法可以進行書面審理的案件,儘量採用書面審理方式。對擬安排開庭、接待當事人的案件,要認真排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相關情況。不能排除疫情傳播風險的,應當延期開庭、延期開展其他工作,並告知當事人,做好解釋疏導工作。對當事人因疫情防控申請延期開庭的,應當予以准許,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意見》提出,全市各法院要充分運用網上辦案系統,引導當事人儘量使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北京移動微法院”、12368熱線、北京法院訴訟服務微信公衆號等信息平臺,網上立案、網上繳費、網上送達、網上調解、網上執行、網上開展訴訟服務。對不便網上立案的,引導當事人選擇郵寄立案。對申請到法院旁聽的羣衆,儘量引導當事人通過網絡直播方式旁聽庭審。

林啓輝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林啓輝_NB1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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