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家長就近視以及弱視問題進行諮詢,而且很容易將這兩種病混淆。那麼近視和弱視到底有什麼不同呢?

近視

近視是平行光線經眼球屈光系統後聚焦在視網膜前,導致遠距離視物模糊,近距離視力好。通過驗光戴鏡矯正屈光狀態後視力多可恢復正常。近視的發生受遺傳和環境等多因素的綜合影響,目前確切的發病機理仍在探索中。

弱視

弱視是與視覺發育相關的疾病,視覺發育期內由於異常視覺經驗引起的單眼或雙眼最佳矯正視力下降,眼部檢查無器質性病變。也就是說,經過驗光戴鏡依然不能獲得正常視力。

弱視的診斷要參考不同年齡兒童正常視力下限:3歲兒童正常視力參考值下限爲0.5,4—5歲爲0.6,6—7歲爲0.7,7歲以上爲0.8。如果幼兒兩眼最佳矯正視力相差兩行或更多,較差的眼爲弱視。

分類

1、斜視性弱視:發生在單眼性斜視。目前認爲這是因爲斜視後引起異常的雙眼相互作用,大腦視皮質主動抑制由斜眼黃斑傳入的視覺衝動,該眼黃斑部功能長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視。

2、屈光參差性弱視:由於兩眼的屈光參差較大,黃斑部所形成的物象大小及精晰度不等,屈光度較大的眼存在形覺剝奪,日久遂發性弱視。

3、屈光不正性弱視:多爲雙側性,發生在沒有戴過屈光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主要見於高度遠視或散光,雙眼最佳矯正視力相等或相近。

4、形覺剝奪性弱視:多發生在有屈光間質混濁的兒童。在嬰幼兒期,由於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上瞼下垂遮擋瞳孔,醫源性眼險縫合或遮擋,致使光線刺激不能充分進入眼球,剝奪了黃斑部形成清晰物象的機會,產生功能性障礙發生弱視。可爲雙側或單側,單側較雙側更爲嚴重。

弱視的治療。

弱視的療效與治療時機有關,發病越早,治療越晚,療效越差。治療弱視的基本策略爲精確的配鏡和對優勢眼的遮蓋。

1、消除病原:弱視治療的關鍵是準確驗光,兒童還需要散瞳驗光,矯正屈光不正,配戴合適的眼鏡。早期治療先天性白內障或先天性完全性上瞼下垂。讓清晰的物像反覆刺激視網膜,提高視覺敏感度,在此基礎上進行治療。

2、遮蓋治療:適度遮蓋健眼可消除優勢眼對弱視眼鏡的抑制作用,強迫鍛鍊弱視眼。迄今該方法仍是最爲有效的治療單眼弱視的方法。用遮蓋法治療時,需密切觀察被遮蓋眼視力的變化,避免被遮蓋眼發生遮蓋性弱視。

3、光學藥物療法:對中、低度單眼弱視及對遮蓋治療依從性不好的兒童,可採用此法。A、近距離壓抑療法:適用於最佳矯正視力<0.3的兒童。B、遠距離壓抑療法:適用於最佳矯正視力<0.3的兒童。

4、其它治療:紅色濾光片(波長640nm)法、光刷治療:是基於瞬時海丁格氏刷效應,通過使用旋轉的蘭色玻璃,可以看到類似飛機螺旋槳的圖形,該效應只出現在黃斑中心凹上,抑制旁中心注視點,利用該治療可以強迫弱視眼變爲中心注視。

5、綜合療法:對於中心注視性弱視,採取常規遮蓋療法,或壓抑療法,聯合視刺激療法、輔助精細訓練;對旁中心注視性弱視,可先採取後像、紅色濾光片或海丁格刷刺激轉變注視性質,轉爲中心注視後再按中心性弱視治療。也可直接常規遮蓋。

綜上所述,近視僅僅是視遠時視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視功能損害,視力矯正不受年齡限制;而弱視患兒如不經治療,不僅視力低下,不能矯正,還不可能有雙眼單視功能,無立體視,今後不能勝任駕駛、測繪等工作。所以提醒廣大家長一旦發現孩子視力障礙,及時到專業視光中心就診,以使孩子得到切實有效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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