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月28日,國家鐵路集團再次調整免費退票措施:自2020年1月28日0時起,此前在車站、12306網站等各渠道,已購買的全國鐵路火車票,旅客自願改變行程需退票的,鐵路部門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購買鐵路乘意險的一同辦理。2月5日,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再表示,自2020年2月6日0時起,此前在車站、12306網站等各渠道已購買的全國鐵路火車票,旅客在開車前自願改變行程需退票的,鐵路部門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購買鐵路乘意險的一同辦理。

(原標題:國是幫你問 | 機票、火車票怎麼退,纔不收費?)

國家鐵路集團表示,自2月6日0時起,此前購買的全國鐵路火車票退票不收退票。

有讀者向中新社國是直通車反映,他近日購買的高鐵票在退票時,被收取了30元退票費,還能否退還?

中新社發 洪星 攝

對此,國鐵集團工作人員向中新社國是直通車回應稱,5日發佈的新調整免費退票措施之前,是執行的“1月28日0時前購買的火車票,免收退票手續費”的規定。在最新規定(2月6日0時前購票,免收退票費)發佈前,進行的退票操作,按照以前的規定執行。鐵路部門不會退還期間收取的退票手續費。

比如,某位旅客是1月31日購買的高鐵票,但在2月2日退了票,按照規定是正常收取退票費的。

鐵路部門四度調整免費退票措施

截至6日,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爲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經四次推出免費退票措施。

1月21日國鐵集團通知“已購買武漢出發和到達的各次列車火車票的旅客,自願改變出行需退票的,鐵路部門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

1月24日,這一規定又擴展至全國。鐵路方面,自1月24日0時起,此前在車站、12306網站等各渠道已購買全國鐵路火車票的旅客,自願改變行程需退票的,鐵路部門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購買鐵路乘意險的一同辦理。

1月28日,國家鐵路集團再次調整免費退票措施:自2020年1月28日0時起,此前在車站、12306網站等各渠道,已購買的全國鐵路火車票,旅客自願改變行程需退票的,鐵路部門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購買鐵路乘意險的一同辦理。 

2月5日,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再表示,自2020年2月6日0時起,此前在車站、12306網站等各渠道已購買的全國鐵路火車票,旅客在開車前自願改變行程需退票的,鐵路部門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購買鐵路乘意險的一同辦理。

在上述免退票費規定的時間外,退票費收取執行如下標準:

(1)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

(2)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

(3)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覈收5%的退票費;

(4)辦理車票改簽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覈收退票費並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5)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

(6)改簽或變更到站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覈收退票費;

(7)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爲單位,尾數小於2.5角的捨去、2.5角及以上且小於7.5角的計爲5角、7.5角及以上的進爲1元。

民航三次調整免費退票措施

1月21日晚,中國交通運輸部等部門宣佈“對選擇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交通出行方式的旅客,免收其到達、離開武漢的火車票、客車票、船票、機票的退票手續費”。

1月21日當天,民航局下發通知,要求各運輸航空公司,對已購買涉武漢航班機票的旅客,如有退票要求,免費辦理;免收到達和離開武漢的火車票、高鐵票退票手續費。

1月23日,民航局再發通知,自2020年1月24日0時起 ,此前已購買民航機票的旅客自願退票的,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銷售代理機構應免費辦理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免收退票費措施推廣至全國。

1月27日,民航局第三次發佈免退票費措施的通知,要求在2020年1月28日0時前已購買機票、且乘機日期在此時限之後的民航旅客,如在航班起飛前提出退票申請,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銷售代理應在客票有效期內爲旅客辦理免費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記者就此分別向中國國家航空公司國內航線組和山東航空公司的國際航線組致詢。

兩家航空公司均表示,上述規定適用於國內和港澳臺以及國際所有航班,目前他們已經在執行這一規定。

韓佳鵬 本文來源:國是直通車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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