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監管督促,山西汾酒於10月23日披露澄清公告稱,上述數據爲公司控股股東,即汾酒集團2019年衝刺目標,而非山西汾酒2019年營業收入預測,具體相關經營數據以公開信息爲準,常建偉在公告中就上述事項致歉。然而,常建偉作爲山西汾酒時任董事兼總經理,通過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對外發布涉及公司經營的重要信息,信息披露不公平,上述行爲違反了有關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2月6日晚間,山西汾酒發佈了2019年度業績快報公告,實現營業總收入約爲119.14億元,與去年同期94.13億元相比,增幅在27%左右;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接近20.24億元,相較於2018年14.71億元,增幅在38%左右。

對此,山西汾酒方面表示,2019年,公司改革紮實有效,生產經營和市場拓展成績斐然;持續推進與華潤創業的戰略協同,實施了管理層及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堅定執行“抓兩頭,帶中間”的產品策略,針對性制定各板塊市場的營銷政策,省外市場加速發展;通過一系列事件營銷、消費者互動活動,進一步集聚了汾酒的品牌勢能。

公告顯示,山西汾酒的營業收入持續增長,中高端汾酒產品銷售佔比不斷提升,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大幅增加。

光大證券在研報中指出,山西汾酒的外擴路徑之所以能與衆不同關鍵在於基地市場之外的環山西市場均爲天生的開放和半開放市場,通過基地市場的不斷整固和資源積累爲其通過品牌高端化南下提供足夠的資源輸出;從戰術上看,山西汾酒通過有針對性的產品線來佈局山西和環山西市場,旨在“守住格局、渠道下沉以及品牌下沉”。

《五穀財經》獲悉,2020年,山西汾酒省外發展重點落在長江以南,這是山西汾酒全國化進程的重要一步。

山西汾酒在原有1+3大板塊的基礎上,啓動江浙滬皖、湘鄂、粵閩瓊三個小板塊市場,其中江蘇、浙江、上海、安徽、廣東等5省35城被汾酒劃定爲長江以南核心市場重點佈局,目標是實現“三年平均增速超50%”。

據瞭解,拔中高端、控低端,青花作爲戰略重點經歷幾年的高速增長後,青花產品2020年將作爲山西汾酒發展的重點,將持續戰略投入。

目前,青花已經形成了成熟的銷售打法,並推出了體系化工作方法解決營銷中的痛點;同時,青花20、青花30將分開操作,合同分開簽訂,青花20主力做渠道型運營、青花30主力做高端團購運作;另外,將核心目標市場和核心渠道也進行分離。

對此,太平洋證券在研報中表示,山西汾酒提出“青花做增量、玻汾保存量”的思路,未來有望實現青花20和青花30雙十億增量的目標,預計2020年青花銷售體量有望超50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2019年10月21日,有媒體報道稱,時任山西汾酒總經理常建偉在世界名酒價值論壇上表示,山西汾酒2019年全年營收或達120億元,因此,山西汾酒股價當天漲幅在2.66%左右。

經監管督促,山西汾酒於10月23日披露澄清公告稱,上述數據爲公司控股股東,即汾酒集團2019年衝刺目標,而非山西汾酒2019年營業收入預測,具體相關經營數據以公開信息爲準,常建偉在公告中就上述事項致歉。

上交所方面認爲,山西汾酒全年營業收入屬於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和投資者決策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敏感信息,相關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客觀地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披露。

然而,常建偉作爲山西汾酒時任董事兼總經理,通過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對外發布涉及公司經營的重要信息,信息披露不公平,上述行爲違反了有關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山西汾酒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常建偉予以監管關注。

然而,2月6日晚間,山西汾酒的業績快報顯示,山西汾酒2019年營業總收入超過了119億元,與常建偉此前披露的數據“相差無幾”。這意味着常建偉通過非法定信息渠道披露收入指標一事“被坐實了”。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繆因知認爲,上市公司必須在證監會指定的媒體披露信息,即使其他更權威、傳播量更大的媒體也不能當然成爲證券信息披露的法定渠道;信息披露須以特定的格式做出,以便查閱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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