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陆才华回顾了我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对我区人民调解参与环境纠纷化解提出了要求:区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做好与区生态环境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调解技能,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积极推进我区环境治理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化解环境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9月24日上午,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共同举办“推进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合作签约仪式”。

为积极推进我区环境治理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化解环境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9月24日上午,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共同举办“推进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合作签约仪式”。

区司法局副局长裴雄卿主持签约仪式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军解读合作框架协议

签订协议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才华,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雪峰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交流发言

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杨彪

区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朱爱莲

领导讲话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雪峰

刘雪峰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参与环境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环境民生问题仍然突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要尽快建立全面对接机制,进一步细化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实施方案和推进步骤,加快落实各项协议内容。特别是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构建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热心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三是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参与环境纠纷化解工作的宣传引导,让人民群众知道、支持和促进人民调解参与环境纠纷调解,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环境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才华

陆才华指出,加强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既是我区创新社会治理、拓展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领域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区加强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的有益探索;既是打造绿色金山的客观需要,也是学习发展“枫桥经验”,打造“升级版”法治金山的重要举措。陆才华回顾了我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对我区人民调解参与环境纠纷化解提出了要求:区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做好与区生态环境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调解技能,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区司法局促进法治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司法所以及区人民调解协会,要加强对区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定期沟通工作情况,确保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注重挖掘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认真总结并广泛宣传经验做法,扩大环境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引导更多的纠纷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编辑:孟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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