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考全稱是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覈、行政複議、行政裁決的人員應當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新發布的規定裏,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覈、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

2018年12月修訂的公務員法,即將於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也就是說,從現在開始,距離新公務員法的正式施行已經不足3個月了。新公務員法實施之後,不管是國考還是省考,在報考條件上,都要按照“新規定”來執行。這也需要考生們及時查閱新規,瞭解最新的政策。

在新發布的規定裏,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覈、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

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也就是說這4類公務員,必須要通過“法考”。

而法考又是什麼?下面小編爲大家科普一下:

法考全稱是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覈、行政複議、行政裁決的人員應當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及《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法考每年的通過率一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佈。通過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相關證書,並可以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等崗位的工作。

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看出想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這四類工作的考生要面臨着更大的考驗,難度性呢可想而知。而我們逆向思考一下,這條規定也不是絕對的壞事,通過進行法考雖然門檻提高了很多,但是同時也刷掉了一大批人,令更多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望而卻步。如果你足夠優秀,符合報考的條件,就大膽的進行嘗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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