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愛幼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啊,老和幼得不到贍養和撫養的事情也是屢見不鮮啊!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現在人的生活成本都非常高,但是無論如何,對老人的贍養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論德論法,都合情合理。

年邁夫婦無奈狀告兒子,望其支付贍養費,兒子:先做親子鑑定!

​鎮江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讓人哭笑不得!事情的主角是一位叫老齊的老年人,他和老伴兒兩人相依爲命,膝下5個女兒,1個兒子。這要擱別人家,可能都是齊享天倫之樂的時候了,但老齊卻苦不堪言。

原來啊,本來指望着小兒子能夠孝順自己,結果呢,在娶妻買房之後,這個辛苦拉扯大,寄予厚望的兒子卻抵死不願意承擔贍養義務!

年邁夫婦無奈狀告兒子,望其支付贍養費,兒子:先做親子鑑定!

尤其近兩年,兩位老人的身體狀況日漸變差,一直在領的每月100多元的老年津貼和出租土地得到的每年1200元錢,這哪裏夠的上住院治療的費用啊!他們的兒子亮子一直在外打工,拒絕回家,也拒絕支付老人需要的一切費用。無奈之下,老人將自己的親生兒子告上法庭!訴狀上的要求是兒子需每個月支付每人500元的贍養費,同時要負擔醫療費的六分之一。

年邁夫婦無奈狀告兒子,望其支付贍養費,兒子:先做親子鑑定!

對此,兒子辯解稱,自己在外打工,無固定的收入,同時外面的消費水平較高,導致每月所剩無幾。另外,買房子的錢大部分也是出自自己,而並不是二老幫忙建造的。更爲有意思的是,他提出去和二老做親子鑑定,如果證明自己真是他們的親生兒子才同意以給錢或者給糧食的方式來承擔贍養義務。

這真是有意思呢?難不成這小兒子真是聽聞什麼其他消息,才口出荒謬之言論嗎?老齊二老也是徹底心寒了吧,辛苦盼來的兒子卻這樣對他們。

年邁夫婦無奈狀告兒子,望其支付贍養費,兒子:先做親子鑑定!

法院當然是最公正的,贍養義務是每個子女應盡的。最後,根據當地的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標準15000元/年左右,法院也考慮到還有5個有能力贍養老人的女兒,最後判兒子每個月支付二老400元的醫療費,同時負擔醫療費的六分之一,約1200元。

所謂家醜不可外揚,但是有的時候真得依靠法律來解決事情,要不然只能打掉了牙往肚子裏咽。不過話說回來,法理上說得過去,情理上該怎麼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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