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使用長刀、木棒對過往車輛實施攔路搶劫,雲南8人涉惡被判刑

楚雄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惡案件

10月19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對一起涉惡案件進行了宣判。以涉嫌搶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被告人王某、高某等八人分別處以六年六個月至兩年   不等的刑罰,部分被告人被並處罰金。

經楚雄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該案被告人經常三人以上糾集,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楚雄市、南華縣實施搶劫、故意毀壞財物等三次犯罪活動,系“惡勢力”犯罪,破壞了日常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審理認定,2017年下半年以來,被告人王某邀約被告人高某等多人,在楚雄市東華鎮、南華縣龍川鎮使用長刀、木棒等工具,以毆打、暴力威脅的方法,對過往車輛的駕駛員進行攔路搶劫;在西舍路鎮對停放在路邊的一輛轎車進行打砸。以上行爲已構成搶劫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

爲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及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楚雄市人民法院根據八名被告人的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楚雄市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始終保持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打準、打實、打出成效。

目前,該案已上訴。

(來源:楚雄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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