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總之,古代日本以中國爲師,學習和吸收了很多東西。在政治制度“以誰爲師”這個問題上,日本的選擇是德國。

  原標題:秦朔談日本啓示錄:大國以誰爲師?

  上週“大視野”寫了《京都職人記》。京都是秦朔朋友圈和第一財經公益基金會發起的“全球商業文明之旅”的第一站。日本有“職人精神”,正如德國有“隱形冠軍”,都是值得心態比較浮躁的我們借鑑的。

  在日本歷史上,有過三次以外國爲師的經歷。古代以中國爲師;近代脫亞入歐,以西方爲師,特別是以德國爲師;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以美國爲師。有意思的是,儘管不斷以外國爲師,日本依然保持了鮮明特色,日本依然是日本。日本求學於世界,促進了自身發展,但以德爲師也激發了軍國主義的擴張性,給亞洲造成巨大災難。

  可見以誰爲師,究竟向老師學習什麼,背後是國家道路的選擇問題,實乃要務。

  古代:以中國爲師

  中國文明開化的歷史遠早於日本,秦始皇統一六國時,日本列島還處在原始社會母系氏族時期。中日交往在公元一世紀的《漢書·地理志》已有記載。三世紀末期,中國的儒學和佛教開始傳入日本。四世紀和五世紀,不少大陸移民來到日本。隋朝,日本4次向中國派出“遣隋使”學習。唐朝,在公元630年到894年間日本先後派出18批遣唐使及衆多留學生、留學僧,平均15年左右就有一批。中國對日本的政治、法律、宗教、教育、文學、建築、藝術、曆法、衣食風俗、生活方式,都產生了廣泛和深遠的影響。

  公元645年,日本孝德天皇仿照唐朝的制度,頒佈《改新之詔》,實行改革,即“大化改新”。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建立以天皇爲首的國家。改革所頒律令中,與唐律相同相似的條文達420多條。日本以唐朝三省六部制和郡縣制爲藍本,建立中央官制和國、郡、裏三級地方行政體系;以唐朝均田制爲藍本,廢除部民制,實行“班田收授法”;以唐朝府兵制爲藍本,建立“防人制”軍事體制,在京師設五衛府,在地方設軍團,所有軍隊一律歸中央統一指揮。

  唐朝(618~907年)是古代中國的鼎盛期,也是對日本影響最大的時期。日本當代學者木宮泰彥說:“唐朝三百年間,由於學生、學問僧學來和帶回的中國文化產物,不斷給予日本新的啓迪,中國前進,日本也前進。”當時日本形成了所謂“唐風文化”,以奈良時代(710~794年)和平安時代(794~1192年)早期爲盛。桓武天皇時,中國的天台宗、密教傳入日本,後來形成了日本佛教。

  但在平安時代中後期,由於唐朝衰落,日本遣唐使冒着橫渡東海的風險來到唐土,感到所獲甚微,公元894年後就沒有再派過遣唐使。

  宋朝,程朱理學傳入日本,日本成立了宋學的“藩校”,教育士紳。蒙元之後,日本對中國的態度開始轉變,他們認爲原來的中國已“亡國滅種”。但1368年明朝建立後,從1401年到1547年,日本又派出了19次遣明使團,既是朝貢,也有很多文化交流。

  總之,古代日本以中國爲師,學習和吸收了很多東西。

  近代:以西方爲師

  如果說古代日本對中國的學習是落後一方的主動行爲,近代日本的國門則是在美國軍艦威脅下被迫打開的。但打開後,日本採取了積極對外學習的態度,推行明治維新,很快完成了近代化,在亞洲取得了領先。

  19世紀西方列強完成工業革命後,爲擴大市場進入亞洲。日本近海的外國船隻在登陸後提出通商要求,但當時主導日本政局的江戶幕府一直拒絕。1853年7月8日,美國海軍准將馬修·佩裏率領四艘艦船組成的船隊,帶着美國總統的親筆信,在日本浦賀入港,向日本提出開國要求,史稱“黑船事件”。1854年,日美締結《日美親善條約》,日本開放下田和箱館(函館)的港口,之後又與英、俄、荷蘭簽署了同樣的條約。1858年簽訂的《日美修好通商條約》中,日本還向美國單方面提供了最惠國待遇、領事裁判權等條款。

  在西方列強衝擊下,日本的革新派爲打倒腐朽的幕府統治,重新擡出長期皇權旁落的天皇作爲領袖。1868年,剛即位的睦仁天皇發佈《王政復古大號令》,宣佈廢除幕府,一切權力歸天皇,成立天皇政府。經過一年多“戊辰戰爭”,推翻了700多年的幕府統治。

  1868年9月8日,日本新政府改年號爲“明治”,明治維新開始,決心“破除從來之陋習,一秉天地之公道;求知識於世界,以大振皇基”。先是將土地、人口從大名(封建領主)手中收歸國家,然後“廢藩置縣”,進行全國行政區劃改革,分爲3府72縣;1872年將土地分給農民,解除長期土地買賣禁令;在江戶時代(1603~1868年),長期由武士統治庶民,而明治政府廢除了武士階層的稱號和特權,改稱其爲“士族”,士民工商“四民平等”,並取消通婚、遷徙、徵兵、擇業等限制,以建立平等的全民身份認同。

  脫亞入歐,向西方學習,爲日本的發展創造了條件。但不能忽視,日本能在短時間內騰飛與其自身基礎也是分不開的。江戶時代的日本,武士入藩校學習,平民百姓也到寺子屋(寺院設立的以庶民子弟爲對象的初等教育機構)學習讀寫,初等教育很發達。佩裏在簽署《日美親善條約》時,向日本贈送了美國的武器、電報機和蒸汽機車模型,一年後日本的佐賀藩便獨自成功研製出了蒸汽機車,伊予宇和島藩建造了蒸汽船,佐賀藩設置了大炮製造所,仿製出英國最新式的阿姆斯特朗炮。也就是說,日本自身的文明基礎使其一旦開放,就能很快擁有模仿西方文明和技術的實力。佩裏曾言:“如果日本打開國門,恐怕會成爲美國強勁的對手。”

  明治憲法:以德爲師

  日本學習西方富國強兵後,很快就開始軍國主義擴張,變成災難製造者。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日本並沒有選擇以民權、人權爲本,而是選擇了天皇至上。在政治制度“以誰爲師”這個問題上,日本的選擇是德國。

  德國和日本的憲政體制相似,兩國在富國強兵方面的速度都很快,也都走上了軍國主義和法西斯主義道路。他們都是“未成熟的政治民族”。明治憲法規定陸海軍的統帥、編制、兵力的決定權屬於天皇,與議會和內閣毫無關係,因此軍部的勢力權力極大。軍事參議院由元帥、陸海軍大臣、參謀總長和軍令部總長等組成,可將軍部意見上奏天皇,掌握軍部實權就能控制軍事大權,左右內閣,沒有制約。這是日本不斷擴充軍備、侵略鄰邦、通過掠奪他國財富實現富強的制度因素。

  當然,德國和日本也有一些文化上的相似性,比如都有“不可抑制的向遠方發展的衝動”(斯賓格勒),都有強烈的危機感(德國作爲森林民族要與動物周旋,日本作爲島國自然災害頻繁),都有民族優越感。這些文化和制度因素結合在一起,加劇了對外武力擴張的侵略性,使他們像“病孩子”一樣,身體已經發育起來,但精神思想仍未完全成熟。日本有“榮光的明治”,但很快就轉向“黑暗的昭和”,並不是偶然的。

  二戰之後:以美國爲師

  接下來的日本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詳的。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作爲戰敗國,被迫進行了民主化的憲法改造,重新成爲一個正常化國家。

  1945年9月2日,日本簽署了投降書,盟軍總部開始遣散700萬日軍並銷燬其軍事裝備與設施。很快盟軍總部發布“自由指令”,命令日本政府立即廢除限制人民自由的一切法律、敕令、條例和規則;發佈廢除神道的指令,禁止日本政府官員以公職身份參拜神社,宣佈神道與政府的行政、財政、教育脫鉤,禁止宣揚軍國主義、極端國家主義以及天皇和日本民族的特殊起源論。1946年11月3日,日本政府頒佈了獲得麥克阿瑟完全贊同的《日本國憲法》。

  這部新憲法與明治憲法相比,主要特徵是:

  一、“主權在民”,而非“主權在君”。將一系列十分廣泛的民主、自由權利賦予日本國民,實行“象徵天皇制”,天皇的權力和作用受到十分嚴格的限制,廢除輔佐天皇的樞密院、貴族院及天皇制的支柱——軍部;

  二、放棄戰爭;

  三、廢除對天皇負責的“敕命內閣”,建立對議會負責的“責任內閣”,總理大臣由國會確定,一般由在衆議院中佔多數席位的政黨總裁擔任;

  四、建立體現國家主權的國會。戰前的國會只是“協贊”天皇立法的橡皮圖章,戰後的國會成爲體現國家主權的最高權力機關。取消了貴族院,設衆議院和參議院,兩院均由20歲以上男女公民直接選舉產生。國會權力包括:制定法律,批准條約和國家預算,通過憲法修正案,調查國政,選舉和罷免內閣總理大臣,質詢內閣官員,彈劫法官等。

  日本出臺的憲法草案被稱爲《麥克阿瑟草案》,它實際是美國製度與英國制度的結合物。天皇降到只是國家象徵的地位,三權分立體制得以確立。

  國家驅動力

  每一個國家的發展,都需要驅動力。有的國家的驅動力是內生的,有的是外源性的;有的源自內部國民的要求,有的源自外患,有的則是對外擴張的需要;有的是追趕驅動,有的是競爭驅動,有的是自我超越的驅動。

  這些驅動力中,包含着一個國家的使命、慾望、利益、實力、權衡、價值判斷,以及機會的抉擇。

  近代日本從“民志劃一”和“一君萬民”中獲得了應對外來壓力的動力,因此而崛起;而此後,“七生報國,效忠天皇”的癡信,加上“日本是大地最初生成之國,乃世界萬國之根本。若要體現此根本,當使全世界悉爲皇國(日本)之郡縣,使萬國君主皆爲日本之臣僕”的擴張欲,糾纏在一起,使日本陷入了將侵犯他國“一統五洲”當作“國務”的歧途。

  但是,一個國家的驅動力並不是不可以調節與引導的。這種調節,有時依靠自我的反思,有時只能依靠外部因素的矯正。

  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以日本爲例探討大國之師,希望得到的結論,並不是某個具體的國家,以及孰優孰劣。以天下爲師博採衆長,以文明爲師反思不足,以人民爲師兼聽則明,這大概是恰當的選擇吧。

  時值新中國成立70週年。我也以此文祝願我們這個飽經滄桑的國家,既擁有綿長浩蕩的力量,也擁有以人爲本的健康理性。祝她生日快樂,和她一起進步成長!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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