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小微企业 怎么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赶紧get√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
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全力解决实际经营困难
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助力小微企业共克时艰
双流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办理须知
一、 贷款条件
1、双流区域内符合认定标准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企业当年新招持证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含100人)的企业当年新招持证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
3、企业应与当年新招持证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4、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贷款贴息
1、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2、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四、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三证合一”、“多证合一”的视情况收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新招持证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员转业退役证明、大学生毕业证(毕业5年内)、残疾证、刑满释放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认定证明、返乡农民工认定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和新招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与新招持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5、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6、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社保局打印凭证);
7、企业工资支付凭证(企业盖鲜章的工资表);
8、小微企业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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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纳税申报系统打印、盖企业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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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上一年度末企业税务报表一套(盖企业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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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贷款银行信贷系统截图(由贷款发放银行放款后提供)。
五、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提交所需资料;
2、由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资料,经核实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出具《小微企业吸纳持证人员认定证明》,报区就业局审核、人社局审批、财政局复核;
3、企业持该证明向金融部门申请办理贷款,办理贷款程序按金融部门贷款相关程序办理。
业务受理部门
1、成都市双流区各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见下图)
2、成都市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训练中心
咨询电话:028—85736268
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创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