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供養的功德利益

以十供養來做功德︰香、花、燈、塗、果、茶、食、寶、珠、衣等十種物品供養三寶,各有其不同的象徵意義與功德。十供養源自於《梁皇寶懺》,又名《慈悲道場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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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徵意義:

1.香供養——象徵意義:戒香。

2.花供養——象徵意義:微妙萬行,開花結果。

3.燈供養——象徵意義:光明。

4.水供養——象徵意義:甘露水,撫慰衆生煩惱。

5.果供養——象徵意義:出世聖果。

6.茶供養——象徵意義:清醒。

7.食供養——象徵意義:禪悅妙食。

8.珠供養——象徵意義:摩尼寶珠。

9.寶供養——象徵意義:法寶。

10.衣供養——象徵意義:柔和忍辱,出離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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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事供養功德:

1.香供養:心神安寧,身體潔淨;三業清淨,多聞妙法。

2.花供養:處世如花,見者歡喜;身常香潔,歡喜真理。

3.燈供養:眼睛明亮,事業順利;獲正知見,智慧圓滿。

4.塗供養:身心清淨,相貌莊嚴;遠離煩惱,人緣良好。

5.果供養:遠離瘟疫,不受災害;享受快樂,早證佛果。

6.茶供養:口齒芳香,永離渴愛;安樂少病,具大福報。

7.食供養:力大無窮,壽命綿長;衆人愛樂,辯才無礙。

8.珠供養:相貌莊嚴,風度美好;破除慳貪,速證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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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供養:

供養,又稱供施、供給、供,是對佛、法、僧三寶進行心物兩方面的供奉而予以資養的行爲,是佛具或供物的基本行爲。《十地經論》卷三談到供養的種類時說:“供養有三,一爲利養供養,衣服臥具等之謂也。二爲恭敬供養,香花幡等之謂也。三爲行供養,修行信戒行等之謂也。”

狹義的供養係指利養供養與恭敬供養等物質方面的供養。但心行的供養是使物的供養真正具有意義的關鍵所在。《蘇悉地羯羅經》卷下就講,若無塗香、燒香、花及飲食可獻,但誦本色真言,及獻手印,表示得不到供物,但納真心。之後,獻以閼伽(功德水),以其真心之故,速滿其願。

除此之外,有四種供養,諸部所同,用於一切場合。

一謂合掌,二以閼伽(功德水),三用真言及慕捺羅(印契),四但運心,宜隨此善品來供養。又在平時供養中,莫過於運心,如世尊所說諸法行中,以心爲其首,若能誠心供養者,則滿一切願。

利養供養的主要內容是善男信女供給僧衆必需品,亦即《四分律》等所指的“衣針銅、尼師壇(坐具)及飲食器”。而和法器關係尤爲密切的是恭敬供養。

所謂恭敬供養,是邀請在家人所信仰的佛陀或修行者,而供以飲食或諸莊嚴具,有一部分與利養供養重合,但因供養對象不同,故而供養的性質也不同。像佛陀這樣有資格接受恭敬供養的聖者稱爲“應供”,而利養供養對於一般僧衆也是適合的。關於“應供”的定義,《大乘義章》雲:“在外國名爲阿羅漢,稱此爲應供。如來諸過悉已斷盡,福田清淨,當受供養,故名應供。”有關供養物,則包括供養佛陀生身的“衣服、飲食、臥具、湯藥”,在佛殿上供養的這些顯然只具有象徵性意義。

另外還有供養法身的“幡、蓋、花、香”等四事(《佛本行集經》第一)。同時,也有將兩種四事合併而列舉的“華、香、瓔珞、抹香、塗香、燒香、繪蓋、幢幡、衣服、伎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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