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的哪些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是指: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採集;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8、遠洋捕撈。

  二、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以在以後年度結轉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三、納稅人長期零申報,會有哪些不良後果?

  納稅人申報的所屬期內沒有發生應稅收入,當期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真實申報數據全部爲0,可以進行零申報。納稅人不按規定進行零申報,被稅務稽查後,不僅要補稅還有滯納金,而且還要罰款。根據《關於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務口徑的公告》規定,納稅人因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不能評爲A級。

  四、合同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印花稅怎麼貼花?

  根據《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相關規定: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準而卻無租賃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五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五、特許權使用費是什麼意思?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七)項所稱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特許權使用費也包括使用或有權使用工業、商業、科學設備取得的所得,即設備租金。但不包括設備所有權最終轉移給用戶的有關融資租賃協議涉及的支付款項中被認定爲利息的部分;也不包括使用不動產取得的所得,使用不動產取得的所得適用協定不動產所得的規定。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