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越牆逃逸藉口上廁所,用爐鉤子將鐵窗欞子別彎

在專案組,楊效田和張景儒開始審訊趙金成,三個多小時過去了,趙金成始終對尾隨小女孩的行爲矢口否認。

再抓現行案犯避重就輕承認耍流氓,閉口不交代自己的其他罪行

於是,市革委會印發數千份緝拿趙金成的通緝令,發送至各區、縣保衛部的民警手中,在全市車站、碼頭、公共汽車站、長途汽車站、公園、影劇院以及各大商店等處進行布控,並對易於匿居的親屬家、旅店等處派專人把守,對城鄉接合部、出入城市的要道設卡堵截,可謂是佈下天羅地網,任案犯插翅難飛。

<div><p>上世紀70年代初期,恐怖突然降臨到哈爾濱市太平區(現道外區),惡魔之手伸向4歲至15歲的女孩,無一例外地殘遭殺害並姦屍。她們當中有的是人生剛剛起步,有的生命之花正含苞待放。</p><p>案發兩年多,犯罪分子仍逍遙法外頂風作案。</p><p>1972年,軍管會迫於社會各界的輿論,破格選拔幾名經驗老到的公安幹警調查此案,他們用了不到三個月的時間,破獲了此案!</p><p><strong>傍晚驚魂半年內,兩名幼女慘遭殺害並姦屍</strong></p><p>本來太平區的居民生活很平靜,然而,這種平靜很快被接踵而來的殺人姦屍案件給徹底打破了。</p><p>1971年6月17日晚6時多,太平區躍進小學年方10歲的小學生鄒莉芳,放學後走到東直路二十六道街街口時,被從工農旅社門前騎車尾隨而來的歹徒按倒掐昏後,用刀連割頸部7刀,當即死亡。歹徒隨後姦屍,被行人發現時,棄自行車逃逸,車把上遺留下他兩枚清晰的指紋。</p><p>12月10日下午5時多,“變態狂魔”再次現身。在太平區北三道街12號,罪犯將正在自家門前玩耍的5歲幼女馬曉紅抱起,跑到北四道街躍進木材加工廠門外木頭堆旁,將其掐死,在其頸部連割4刀後姦屍。死者左臉上留下罪犯咬傷的牙痕。</p><p>短短時間內,太平區連續發生兩起惡性殺人姦屍案件,超出了人們的心理承受能力。</p><p><strong>殺人姦屍兩年內連發十多起,最小受害女孩才4歲</strong></p><p>殺人姦屍的惡性案件,不僅限於這兩起。在“十年浩劫”妖風肆虐的1970年至1972年,太平連續發生十幾起流氓、強姦、殺人強姦案,其中最嚴重的是10起殺害姦屍少女、幼女案件,她們中年齡最大的15歲,最小的才4歲。有的在放學回家的途中被殺;有的在自家門前玩耍時,被罪犯抱至僻靜處掐脖子,被殺後遭姦屍,且時間都發生在接近黃昏時。罪犯作案後或拋屍煤堆、木堆或路邊地溝……</p><p>一時間,整個城市上空彌散着血腥味。被害人家屬哭天抹淚;家有女孩的,沒了安全感。有的家長告假,接送孩子讀書;有的把小女囚在室內不準外出;有的把女孩送到外地親友家暫避;有的甚至低價拋售老宅,再高價在外區購房,給孩子轉學,以求平安無事。</p><p><strong>臨危受命這宗兇案拖至兩年難破,軍管會啓用“靠邊站”的老公安</strong></p><p>當時,我國毫無理由地砸爛公檢法,一些老法醫、學術權威被誣陷爲“牛鬼蛇神”被打倒,公檢法的工作基本上都處於癱瘓狀態。政府權力都由革委會、軍管會行使。</p><p>軍管會的領導對該案件很重視,從1970年第一名少女被害遭姦屍開始,就指派專人做了大量的艱苦工作。但由於是外行,缺少辦案經驗,所作所爲恰似隔靴搔癢,縱使耗盡兩年的時光,罪犯仍跟辦案人員玩着“貓鼠”遊戲。1972年元月,軍管會想到當時“靠邊站”的老公安。如此,楊效田被調任專案組組長,一併被降大任的還有張景儒和孔祥武等幾名偵查員。</p><p>楊效田,40歲出頭,1946年哈爾濱在全國率先解放時,開始從事公安工作,打過“土匪”,抓過“鬍子”,1952年,從道外西傅家甸公安分局調至市公安局三處。到市刑警大隊之後,他參與許多重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1963年被擢升爲專案隊副隊長。</p><p>楊效田上任後,走訪目擊者,覈實女孩被害過程,調查罪犯體貌特徵,待釐清案情的脈絡之後,將偵查範圍圈定在太平區,對可能發生案件的重點街巷晝夜巡查。一月有餘,兇殘惡魔始終沒有露面。</p><p><strong>狂魔露臉化工小學附近尾隨女孩,被偵查員給戴上手銬</strong></p><p>春節過後的一個星期日,傍晚5時多,一個10歲左右的小女孩揹着書包,從化工小學蹦蹦跳跳地往家趕,從北棵街由西向東的路上,一名男子一直尾隨其後。該男子不時地東張西望,遇有路人,就匆忙躲閃或放慢腳步。此人形色鬼祟,引起張景儒的注意。該男子中等身材,二十五六歲,與“現場目擊者”提供的案犯體貌特徵相似。</p><p>很快,小女孩拐進一個平房大院,該男子也尾隨進入。這時,一名四十多歲的婦女將小女孩領進家裏。該男子見狀,從院內掉頭出來,大步流星地向來時的反方向返回。張景儒箭步上前將此人按倒,跟蹤而來的其他兩名警員迅速給案犯戴上手銬。</p><p>該男子叫趙金成,26歲,家住太平區海員街83號。他現場雖然沒有實施犯罪行爲,但顯然在尾隨小女孩,伺機作案。楊效田聽了張景儒的彙報後說,光憑主觀判斷“長得像犯罪嫌疑人”、“行動可疑”,沒有嚴格的證據支撐就抓人,顯然有失公允。孔祥武帶幾個人,連夜徹查趙金成。</p><p>趙金成所在的轄區新一派出所民警小鄒說,根據戶口簿上的信息,趙金成原籍遼寧省西城縣,是我市城建局市建一公司第二施工隊水泥廠的臨時工。家有父親趙守德、母親呂桂芝和哥哥、弟弟4人。居民委主任王大娘60多歲,在此地住了二十多年,對這一帶的居民很熟稔。她說,趙家在太平區住了十多年,其父是省航運局開船的,黨員。母親是家庭婦女。他哥哥就職於北方橡膠廠保衛科,黨員。小二趙金成沒多少文化,沒個正式工作,有點不着調。大概是1970年或1971年那樣,也不知道他是偷盜還是搶劫,被公安局拘押過。王大娘記得,管片民警老周跟她說過,“文革”開始時,趙金成因爲耍流氓被押過。</p><p><strong>越牆逃逸藉口上廁所,用爐鉤子將鐵窗欞子別彎</strong></p><p>在專案組,楊效田和張景儒開始審訊趙金成,三個多小時過去了,趙金成始終對尾隨小女孩的行爲矢口否認。午夜時分,張景儒等偵查員將趙金成押到韓家窪子違法犯罪學習班。</p><p>此“學習班”乃“文革”的產物,當時被視爲圭臬。它既不是改造犯人的監獄、勞改隊,也不是專門看押人犯的看守所、拘留所,簡直就是個“髒水缸”,好人壞人一起裝。進來學習的各色人等都是“學員”,在“學員管教自己”的管理模式下,打人的,致傷、致殘的逃跑事件時有發生。</p><p>第二天剛一上班,就有情況報告給楊隊長,當日清晨7時30分,趙金成去食堂喫飯時,藉口上廁所,用爐鉤子將鐵窗欞子別彎,鑽出去爬上一棵大樹,越牆逃跑了。</p><p>罪證累累之前常看到他騎一輛破自行車,但最近大半年,沒見他騎</p><p>楊隊長聽罷彙報,囑咐專案組偵查員,不惜一切代價拿到他的罪證。三天過後,張景儒向楊效田彙報他蒐集到的罪證:</p><p>1965年11月,在瀋陽市因猥褻被收容一次;</p><p>1966年5月,因尾隨婦女被香坊公安分局收容一次;</p><p>1970年7月,因尾隨婦女被道外公安分局拘留兩個月;</p><p>1970年10月,在瀋陽因猥褻被拘留一次;</p><p>1971年10月,因耍流氓被道外公安分局拘留一個半月。</p><p>幾年前,趙金成在瀋陽打工時,因耍流氓被收押過;1970年夏,他在家門口抱起一名三四歲的小女孩,用手指摳女孩的陰道,給鄰居撞見,他扔下小女孩跑掉;居民組長指證,以前常看到他騎一輛破自行車,但最近大半年,沒見他騎過。</p><p>市公安局三處技術科證實,趙金成的指紋與遺留在現場的自行車上指紋一致。</p><p><strong>再抓現行案犯避重就輕承認耍流氓,閉口不交代自己的其他罪行</strong></p><p>於是,市革委會印發數千份緝拿趙金成的通緝令,發送至各區、縣保衛部的民警手中,在全市車站、碼頭、公共汽車站、長途汽車站、公園、影劇院以及各大商店等處進行布控,並對易於匿居的親屬家、旅店等處派專人把守,對城鄉接合部、出入城市的要道設卡堵截,可謂是佈下天羅地網,任案犯插翅難飛。1972年4月20日下午5時多,趙金成從公園小學校拐過來,看到街上走過來一個三十多歲的婦女,遂掏出生殖器向她走去,那女人見他耍流氓,就喊人,他還沒來得及逃跑,就被路過的幾個男人給治服了。張景儒帶領的巡邏小分隊聞聲趕到,將趙金成押回專案組。</p><p>當楊隊長問及他爲什麼從學習班逃跑時,趙金成言之鑿鑿地說,他進過好幾次學習班和拘留所,怕挨同監號“老大”打罵,才逃出去。之後,不管楊隊長如何審問,趙金成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p><p><strong>證據確鑿他被戴上腳鐐之後,自知難逃一死</strong></p><p>趙金成再次落網時,攝影師、法醫、痕檢員等各取所需,忙着給他拍照,採集血液,提取指紋和掌紋。楊景和對趙金成的指紋反覆比對認定,他的右手拇指和留在現場自行車把手上的指紋完全一致。趙金成的血型爲O型,與被害女孩下身遺留的精液血型完全吻合。被害人馬曉紅臉上的牙痕經反覆比對研究,確係趙金成所留。</p><p>張景儒和偵查員搜查趙金成家時,在其牀下搜出了一把半尺長帶木把的尖刀。雖然尖刀已被沖洗過,但尖刀的木柄,仍存有早已凝固的血點,經血清化驗,是AB血型,系被害女孩鄒莉芳遺留下來的。</p><p>趙金成被抓關押的第五天,跟他同處402監室的“獄偵”反映,被關的頭兩天,趙金成若無其事,喫喝不誤。過了兩天,特別是被戴上腳鐐之後,他食難下嚥,夜不能寐,總是自言自語:“這下可完了,這次可真的完了。”當“獄偵”問他,到底犯了什麼罪時,他沒有回答,只是舉起自己的右手,用食指在自己太陽穴處勾了兩下,意思是夠槍斃的。</p><p>坦白交代他從小就是個無良少年,持刀行兇、偷雞摸狗,啥都幹過</p><p>警方掌握了趙金成全部證據後,楊隊長認爲時機成熟,決定再次審訊趙金成。</p><p>此時的趙金成雙手帶着手銬,雙腳被砸着48公斤的腳鐐。他避重就輕地交代,他作了許多自絕於人民的事情:耍流氓、盜竊,是個“七進宮”、“八進宮”的“老慣”。楊效田說,警方掌握了他全部罪證,就想聽聽他殺害幼女、少女並姦屍的罪行!</p><p>楊隊長的話觸及到趙金成的軟肋。趙金成在鐵證面前,被徹底擊垮了,他渾身冒汗,顫聲交代:他從小就是個無良少年,持刀行兇、偷雞摸狗,他都幹過。16歲開始,他就走上犯罪道路。從1967年直到本次被捕,他曾先後在我市太平、南崗、道外、動力等區域及瀋陽、長春等城市流竄,持刀強姦殺人、攔路搶劫,前後共作案108起,經審理覈實38起,其中發生在太平區的鄒莉芳、馬曉紅等10名幼女被殺案全部系他所爲。</p><p>至此,太平區系列殺人姦屍案件全案告破,犯下滔天罪行的趙金成在筆錄上按上了他罪惡的手印。</p><p>1972年9月26日,在道外八區廣場召開了宣判大會,依法判處流氓、強姦、殺人犯趙金成死刑。</p></div>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