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到期瞭如何處理? 看看新物權法是怎樣規定的

一、房屋產權年限

房屋產權分爲兩個概念,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平時說的70年產權是指開發商從拿地之日計起有70年的土地使用權,而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用途確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其他或綜合用地50年)

二、房屋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1、使用權到期後,房子還是自己的嗎

答:肯定的。《物權法》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2、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答:延長土地使用年限。房子所有權雖然是永久的,但是房子建在土地上,土地到期後,又不可能把房子搬走,所以《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試用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是就如何自動續期,如何收費,以及政府會不會回收土地等擔憂依然不斷。

去年11月政府出臺了新規明確規定“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等”意味着個人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政府會收回的擔心是不必要的。

目前市場上呼聲最大的兩套續期方案爲:

①如果土地使用還未過期,按土地市場評估價40%的優惠價,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再次獲得70年的土地使用權。而如果過期,則需全額繳納土地出讓金。但無論是否過期,補繳土地出讓金都將是一筆規模不小的金額,續約成本較高。

②以劃撥土地轉爲出讓的方式繳納,只收取契稅2%的土地出讓金來完成續期。這種續約的成本則相對較輕。

三、哪些房子要注意房屋產權問題

1、二手房

當前二手房交易市場火爆,且因房子的投資屬性比較強,倒買倒賣現象非常普遍。有些購房者買的二手房已經被倒過好幾手,剩下的土地使用年限卻往往被人們忽略。

2、開發好幾期的新房

有的房地產項目是分多期進行開發的,等到開發第三期、第四期時,相應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會縮水較多。但在目前的市場交易中,往往三期、四期的售價要比首期價格要貴很多。也就是說,很多購房者花了數倍的價錢購買了土地使用權更短的房子。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