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查實,從2011年3月至2018年3月,趙建東利用擔任洪澤縣信息中心主任和縣(區)人防辦主任的便利,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其中8.9萬元來自6名房地產開發商的各種“禮金”和“感謝費”。檢察機關在公訴中指控:2009年9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趙建東先後利用擔任洪澤縣信息中心主任、縣(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便利,單獨或與他人共同侵吞公款人民幣22.63萬元,個人實得人民幣22.43萬元,用於個人支出。

(原標題:2分錢的“返點”,拿多了便成了囚徒)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7月4日,江蘇省淮安市洪澤區(原洪澤縣,2016年撤縣設區)人防辦原主任趙建東貪污受賄案,經洪澤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一審判處趙建東有期徒刑三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衆人眼裏的“低調人”

2018年9月,淮安市洪澤區監察委依法對趙建東違法問題立案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在當地引起強烈震動。作爲當地上世紀90年代最早一批被組織提拔使用的幹部,趙建東25歲就走上領導崗位,先後擔任洪澤縣委辦公室副主任、鎮長、鎮黨委書記、縣信息中心主任、縣(區)人防辦主任等職務。“在洪澤當地工作30餘年,趙建東給人的感覺一直是很低調、不顯山、不露水的那種。”當地一名熟悉趙建東的幹部說道。

趙建東被調查前擔任當地人防辦主任,負責城市建設項目人防工程管理,屬於典型的“香餑餑”。趙建東被調查後,很多人都猜測趙建東也是“栽”在人防項目審批上。然而,監委的調查結果卻讓所有人頗爲意外。

“低調人”幹出“糊塗事”

2004年2月,經過一段時間基層歷練後,時年41歲的趙建東被任命爲洪澤縣信息中心主任,負責外宣工作。起初,趙建東工作一直都很努力,所負責的工作也多次得到肯定。然而,一次偶然的“發現”,卻讓這位“低調人”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

2008年10月,趙建東負責的信息中心與淮安一家印刷廠簽訂了一份合同,負責當地一份內部參考資料的印刷。按照合同約定,該資料印刷費爲0.4元每張。半年後,在一次系統內的交流活動中,趙建東意外發現周邊地區也和該印刷廠簽訂了類似合同,價格卻是每張0.38元。

“雖然每張印刷費僅便宜2分錢,但是因爲量很大,可以省下不少錢……”得知情況後,趙建東第一時間聯繫了印刷廠老總。獲知來意後,對方很爽快,同意降價。但是,由於當初簽訂印刷費是通過招標確定的,價格無法降低,印刷廠老總提出可以按照每張“返點”2分錢的形式完成“降價”。

2009年10月,印刷廠老總單獨邀請趙建東到辦公室“喝茶”,並將當年“返點”的2.2萬元交給了趙建東。一貫謹慎的趙建東起初對這筆“返點”很小心,提出將錢放到公用賬戶上。但是,對方一句“行內的規矩,返點都是給負責人”的“善意”提醒,最終還是讓其放下了戒心。第一筆2.2萬元鎖在辦公室櫃子半年後,被趙建東用於私人開銷。2010年5月,第二筆1.61萬元“返點”如期到達,最終也被趙建東收入囊中。

此後,每當經濟上遇到“麻煩”,他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找印刷廠救急。9年間,趙建東將自己管理的資料印刷工作變成了個人貪腐的“工具”,通過虛增印刷費、建立“賬外賬”等方式,先後套取20餘萬元。

“朋友圈”內多途徑斂財

2013年2月,趙建東卸任信息中心主任,接替此前因違紀被處理的洪澤縣人防辦原主任夏某。此時,人防辦因主要負責人被處理,正處於整改期,剛履新不久的趙建東還算收斂。但僅僅過了一年,隨着手上掌握的權力越來越大,趙建東逐漸迷失本性,在貪腐的路上漸行漸遠。

人防辦負責當地房地產配套人防項目的審批、覈查以及人防異地建設項目費用的徵收,身爲單位“一把手”的趙建東很快便成了衆多房地產老闆圍獵的“重點目標”。

幾年的時間,趙建東的“朋友圈”越來越廣,當地的很多開發商都成了他家中的“常客”,過去的“低調人”膽子也逐漸大起來。2014年5月,一家開發企業負責人因人防項目驗收遭遇“麻煩”,找到了趙建東。考慮到之前自己父母生病、搬家等“大事”,對方都送來不菲的“禮金”,趙建東一邊要求該負責人對項目進行整改,一邊專門安排人到市裏“活動”,幫助其掩蓋問題,最終項目順利過關,而趙建東也收穫了3萬元感謝費。

經查實,從2011年3月至2018年3月,趙建東利用擔任洪澤縣信息中心主任和縣(區)人防辦主任的便利,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其中8.9萬元來自6名房地產開發商的各種“禮金”和“感謝費”。

除了收“感謝費”,趙建東還多途徑斂財,甚至連上級幫扶資金都沒放過。2015年,趙建東爲人防辦掛鉤幫扶的一村集體爭取了上級幫扶資金人民幣10萬元。幫扶資金到賬後,趙建東安排人專門到幫扶村領取了1.5萬元的幫扶“感謝費”,並將其中的8000元佔爲己有。

上交全部貪腐所得

2018年6月,淮安市委巡察辦在巡察過程中發現了趙建東貪污、受賄線索。當年8月28日,洪澤區監察委對趙建東有關問題進行初核,並很快掌握了趙建東貪污、受賄一系列犯罪事實。同年9月27日,依法對趙建東採取留置措施。11月13日,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在審查起訴期間,承辦檢察官認真審閱了該案的全部事實證據材料,依法先後6次訊問了趙建東。

2018年12月11日,淮安市洪澤區檢察院依法對趙建東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公訴中指控:2009年9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趙建東先後利用擔任洪澤縣信息中心主任、縣(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便利,單獨或與他人共同侵吞公款人民幣22.63萬元,個人實得人民幣22.43萬元,用於個人支出。同時,在2011年3月至2018年3月,趙建東還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多家開發企業負責人9.4萬元財物,併爲他人謀取利益。

面對鐵證如山,趙建東這個曾經的“低調人”懊悔不已,他在看守所寫下了長達28頁的悔過書,主動要求將自己歷年貪腐所得全部上交。

李琮 本文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李琮_B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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