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法越南问题的最终解决,实际上是中法双方相互妥协的结果,法国没有再坚持要求中国赔款,中国也没有再要求越南朝贡或扩充中越边界,而赫德正是中法相互妥协的调停者与推动者。在早期中法关于越南的交涉中,中方的主要代表是中国驻英法大臣曾纪泽与直隶总督李鸿章,赫德虽然会向总理衙门提出自己关于中法越南问题的解决办法,但没有受到清政府的重视。

作者张志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赫德与中法越南交涉

张志勇

内容提要

赫德对中法越南问题十分关注,从1880年到1885年,先后向清政府提出解决办法与建议20多条。这些办法与建议有的对清政府有利,有的对清政府不利。不管清政府是否接受自己的建议,赫德一直不断为和平解决中法越南问题而努力。在观音桥事件发生后,赫德试图与法国代办谢满禄一起挽救中法天津《简明条款》,并赴上海会晤法国公使巴德诺,力主清政府接受法国的赔款要求。马尾海战后,赫德又力促英国调停中法矛盾。最终,在英国调停失败后,赫德派遣金登干赴巴黎,直接与法国总理茹费理进行秘密谈判。几经周折,赫德先后促成中法《停战条件》与《越南条款》的签订,中法战争结束,中法越南问题得以解决。

关键词

赫德;金登干;总理衙门;茹费理;中法战争;越南

对于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与中法越南交涉的研究,以往许多学者对赫德的定位就是帝国主义侵华的帮凶,所以对于赫德在中法越南交涉中的一些言行感到困惑。其实赫德在中法越南交涉中的身份首先是帮助中国进行中外交涉的中国官员,需要维护中国的利益。但是不可否认,他在调停中法越南问题时,有时会以牺牲中国的部分利益来换取他心目中最重要的目标:中法和平。这也是能够为清政府所理解的。这样的定位就会对赫德在中法越南交涉中的言行做出合理的解释。

一、李宝协议前后赫德对中法越南问题的建议

在早期中法关于越南的交涉中,中方的主要代表是中国驻英法大臣曾纪泽与直隶总督李鸿章,赫德虽然会向总理衙门提出自己关于中法越南问题的解决办法,但没有受到清政府的重视。尽管如此,赫德并没有因此而气馁,而是继续一如既往地寻求中法越南问题和平解决的办法。而曾纪泽与李鸿章在中法越南问题上碰壁后,往往都不约而同地寻求赫德的帮助,法方代表也是如此。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更多地关注赫德与曾纪泽、李鸿章在中法越南交涉过程中的矛盾,却忽略了他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与支持。

作为清政府的外交顾问,赫德早在1880年就开始关注中法越南问题。赫德曾经设想中国不用通过武力就可以解决中法关于越南的问题。1882年1月16日,赫德建议总理衙门乘法国与突尼斯的冲突还没有完全解决之时,遣使诘问其对越南北部的觊觎之咎,这样就会遏制法国吞并东京(即北圻,越南北部)的念头,从而达到避免战争,保卫藩属国的目的。12月19日,赫德建议总理衙门向外国商业主动开放红河,这样列强在法国吞并东京时就不会同情法国了。但是总理衙门并没听从赫德的建议。

赫德

1882年12月,法国驻华公使宝海(Frédéric-Albert Bourée)和直隶总督李鸿章就解决中法越南问题达成协议草案。但是新任外交部长沙梅拉库(Challemel Lacour)不仅没有接受这一协议草案,而且还免去了宝海驻华公使的职务 ,并向越南增兵。

各国驻华公使与赫德均有密切联系,宝海也不例外。法国向越南增兵后,清政府又将撤回中国边境的军队重新派入越南。宝海眼见法国政府无视自己的谈判成果,使自己在总理衙门的信誉扫地,无法再与总理衙门就和谈取得任何有效结果,只能转而设法通过赫德向总理衙门施加影响,防止中法矛盾激化。宝海告诉赫德,他非常想让中国官员知道,他是他们的朋友,正在给他们好的建议,法国不想要战争,中国战争的决心会阻止法国前进。赫德也曾告诉总理衙门大臣,如果他们继续保持强硬,法国可能就会让步。但是中国也应该同时准备应付可能发生的情况,例如,如果北京被围,朝廷可以向西迁移。

此后,赫德与总理衙门就有关越南事务的磋商逐渐增多。6月21日,赫德又为总理衙门完成了一份关于越南问题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提出了解决中法越南问题的办法:1.西贡仍归法国;2.西贡以北,北纬16度以南,法越自由交往;3.北纬16度以北,18度以南,越南国王自主;4.北纬18度以北,如果越南同外国商订条约,须先经中国同意;5.开放河内、海防为通商口岸;6.开放红河,云南边界择地开放通商;7.越南照旧向中国进贡。该备忘录基本概括了当时中国在越南的诉求,总理衙门认为该备忘录非常有用。

此时中法关于越南的交涉,除了赫德在北京不断向总理衙门出谋划策之外,还有中国驻英法大臣曾纪泽在巴黎同法国外交部交涉,李鸿章在上海同法国驻日公使脱利古(Arthur Tricou)交涉。赫德对这么多人同时插手中法关于越南的交涉非常不满。李鸿章与脱利古的谈判失败不久,曾纪泽在美国驻英法公使的帮助下又与法国恢复了谈判,并于8月18日向法国政府提交了包含6项条件的解决方案。这个解决方案明显受赫德6月21日所提七条办法的影响。但这一方案为沙梅拉库所拒绝。9月15日,沙梅拉库向曾纪泽提出了法国的方案,也为曾纪泽所拒绝。

实际上无论是曾纪泽还是李鸿章,都希望中法越南问题能够和平解决。曾纪泽表现得比较强硬,也是希望用这种强硬态度制止法国的入侵,以便取得有利于中国的条件。李鸿章则表现得软弱一些。不过二人在中法关于越南的交涉上都与赫德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曾纪泽通过中国驻英使馆参赞马格里(Samuel Halliday MaCartney)、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James Duncan Campbell)等人,而李鸿章则通过各地的海关税务司。11月7日,天津海关税务司好博逊(H.E.Hobson)函告赫德,李鸿章表示,总理衙门好像正在准备一份战争公告,他想让赫德尽力阻止这个战争公告。

另一方面,法国驻华代表也都非常信任赫德,希望能够通过赫德向总理衙门施加影响。11月6日,法国驻华代办谢满禄拜访赫德,表示如果中国开战,法国将非常高兴。在东京行动,战争将没完没了,但是在中国打一仗,将会解决越南问题,而且也会得到赔款。

李鸿章与谢满禄传递给赫德的信息表明,中法双方在越南问题上态度都比较强硬,中法之战迫在眉睫。赫德6月21日提出的七条解决中法越南纠纷的办法,原指望中国表现强硬后法国能够退缩,但是现在法国不仅没有退缩,反而不断向越南增兵,甚至有攻打中国本土的可能,所以赫德只好转而劝中国让步。11月11日,赫德将一份备忘录交给了总理衙门。赫德在该备忘录中认为,面对法国侵略越南,中国有两项办法:一是打仗,一是不打仗,而不打仗更可取。

其实赫德不打仗的想法代表了清政府主和派的观点,翁同龢在11月12日的日记中就写到:“赫德有密函,极言启衅当慎,知非游说,乃衷言也。” 1884年1月2日,好博逊函告赫德,慈禧太后已经派人告诉李鸿章,她不要战争。就连主战派的代表人物新任总理衙门大臣张佩纶,也告诉赫德,他看过赫德所有关于越南问题的建议,包括最后一个(指中国不打仗的建议),他认为都很好。

李鸿章与赫德所说总理衙门正在酝酿的战争公告,其实就是总理衙门于11月16日给法国的一份关于越南问题的强硬照会。尽管该照会语气强硬,法国并不认为中国会因为越南问题而向法国宣战,所以一再督促法国远征军总司令孤拔(Amédée Anatole Prosper Courbet)尽快夺取山西(越南城市名)、北宁。而总理衙门也向谢满禄明确表示,除非山西、兴化、北宁仍留在中国手中,否则法方所提建议是不能接受的。这说明,中法双方不经过一次真正的军事较量,谁都不会让步。

二、中法《简明条款》签订前后赫德的活动

李鸿章与福禄诺所签订的中法《简明条款》几乎使中法越南问题得到解决,但是观音桥事件的发生,使中法在越南问题上的矛盾重新尖锐化,同时也为赫德从中法越南交涉的幕后走到台前提供了契机。

在中法较量中,法军在越南战场上不断取得胜利。1883年12月17日,法军攻占山西 ;1884年3月12日,法军又占领北宁,清军溃败 ;4月12日,法军占领兴化。至此,法军在东京的军事任务完成,法国开始寻找与中方和谈的机会。而随着法军在越南战场上的胜利,清政府也开始考虑在越南问题上做出妥协。

1884年春,在德璀琳的帮助下,李鸿章开始与法国军舰“伏尔达”号舰长福禄诺(François Ernest Fournier)谈判。眼见由德国人出面斡旋的中法和谈正在不断取得进展,赫德决定对解决中法越南问题做出自己的努力。4月26日,赫德电告金登干,立即暗赴巴黎,探寻茹费理究能接受什么解决办法。如果法国首先说明要什么,而不提赔款,则可以由他在北京设法谈判。但是还未等金登干在巴黎进行活动,赫德很快从德璀琳的来信得知曾纪泽已被召回,由李凤苞兼署出使法国大臣。这说明法方的第一个要求已经满足,中法谈判正在顺利进行。赫德预感到李鸿章主持的中法谈判很快就会达成协议,所以他电告金登干暂停活动。

赫德

李鸿章和福禄诺的谈判非常顺利。5月10日李鸿章与福禄诺在中法《简明条款》上签字。赫德对于无论是李鸿章与宝海签订的协议草案,还是李鸿章与福禄诺签订的中法《简明条款》,都提出了批评,认为中国向法国作出的让步太多,显得过于软弱。有的学者对此非常不理解,认为赫德应该为中国向法国作出让步感到高兴,他之所以对这些让步进行批评,完全是出于对李鸿章的嫉妒,在以后的调停中赫德也是坚持中方应该执行《简明条款》的。其实看一看上文赫德于1883年6月21日所提出的七条解决中法越南问题的办法就会明白,赫德对于李宝协议与《简明条款》的批评,有对李鸿章、德璀琳的嫉妒在里面,但中国对法国让步太多也是事实。在后来的调停中,赫德也曾经谈到,他之所以坚持中方应该执行《简明条款》,是因为这是中法双方都已经商定好的条约。而且中方在越南战场上连遭败绩,没法支持中国重新与法国讨价还价。

赫德认为《简明条款》的签订如此匆忙,不久将会产生麻烦。赫德的预测很快成为现实。6月23日,法军在向谅山挺进时与中国守军发生冲突,史称观音桥事件。随着中法军队冲突的发生,赫德变得活跃起来,从总理衙门了解基本情况之后,他于7月1日拜访了谢满禄。谢满禄将他给法国外交部的信函让赫德阅看,该信函称条约中文文本与法文文本不符,北京是要求解决的最好地方,孤拔已经接到正式命令将舰队开到中国北方获得补偿。谢满禄认为,现在时间紧迫,如果在法国提出任何要求之前行动,解决会更容易一些,他会向总理衙门建议:1.确定执行条约,立即把中国军队撤回中国边境;2.颁布谕旨,声明很遗憾由于误会而发生战斗,并发布在邸报上;3.谴责李鸿章没有让清政府充分了解情况,并谴责翻译人员翻译的条约中文文本如此糟糕。赫德非常赞同谢满禄的建议,认为德璀琳只是让事情变得更糟,从头到尾越南问题都被办错了。在与谢满禄谈完后,赫德立即去了总理衙门,将谢满禄的要求告诉总理衙门大臣,并建议他们最好照办,以便尽快解决。总理衙门大臣认为最好是谢满禄写一封信,说明条约中文文本不是十分正确。接到这封信函后,他们再采取行动。翌日,赫德将总理衙门的要求告诉谢满禄,谢满禄同意按照总理衙门的意思办理。

正当赫德与谢满禄为挽救中法《简明条款》而忙碌时,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Jules Patenôtre des Noyers)到达上海,并通知谢满禄他已接管使馆。这就意味着谢满禄代办的职务即将结束,他与赫德为挽救中法《简明条款》而做的努力也将付诸东流。所以谢满禄决定电请巴德诺再给他一两天的宽限,以便他与总理衙门的谈判取得成功。赫德也前往总理衙门催促对谢满禄所提要求的答复。赫德从总理衙门回来后,立即致函谢满禄,解释事情的进展:“由于事态如此严重,因而进度很缓慢,明日之前不能得悉他们的决定。然而有一件事我认为是很明显的,他们要以《天津条约》(即《简明条款》)为解决东京问题的基础,他们决不愿意改变或背离该条约的内容。”所以赫德让谢满禄要耐心,他认为总理衙门很快会清醒的。

出乎赫德意料,由于清政府在观音桥事件上态度强硬,坚持认为此次法方先行开炮,衅自彼开,中国并无不照条约之处,所以总理衙门在给谢满禄的复函中表示,中国依然不准备撤兵,并邀请巴德诺来北京谈判。赫德认为,中国不撤兵就是不遵守条约法文文本,邀请巴德诺来北京谈判就是一种冒犯。总理衙门让赫德电告巴德诺到天津谈判,但是被赫德拒绝了,赫德认为巴德诺会说他们在耍弄他,恐怕他很快就把处理该问题的权利交给孤拔。

赫德一方面不断向总理衙门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又不断想方设法让法国方面理解中国,以避免战争。7月4日赫德致函谢满禄,告诉他总理衙门的答复是:1.中国不想违背协议;2.中国已任命高级官员与法国公使会谈,以商谈补充或详细条约;3.中国将根据补充条约确定的撤军期限撤走它的军队;4.观音桥事件是一桩意外的事件,是对协议原文错误理解所致,很难确定哪一方应受谴责,哪一方破坏了中法两国刚建立的和睦;5.中国希望巴德诺先生能立即北上商谈条约,并希望他制止任何会使形势复杂化的举动。赫德认为,为了和平,为了能永久友好地相互理解,应该将总理衙门的复函电告巴黎,请巴德诺立即北上,挽救危局。但谢满禄对于赫德的解释并不满意,对其所提让巴德诺北上的建议也未置可否。

赫德见中法和谈在北京已经无法取得进展,便向总理衙门建议,自己应该去上海拜见巴德诺,尽力让他进行谈判,避免过激行为。总理衙门对此表示赞同。7月6日赫德动身前往上海。随即中法越南问题的谈判转到上海。

三、赴上海调停

中法上海会谈在中法越南交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中法双方在此次会谈中都坚持了自己的底线。法方坚持要求中方赔款,否则将武力报复;而清政府则坚不赔款,宁愿以武力相拼。中法双方的这种态度,最终导致了中法战争的升级。但是学术界对中法上海会谈的研究非常薄弱,也存在偏颇之处。此次中法会谈,清政府接受了赫德的建议,派遣两江总督曾国荃为中方代表,但是真正与巴德诺会谈的却是赫德。学术界以往的研究成果往往认为赫德在这个阶段的中法交涉中完全站在法国的立场上,对清政府恫吓威胁,迫使清政府赔款。笔者认为这一论断是有失偏颇的。赫德在上海的调停,确实是支持了法国的赔款要求,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第一,赫德到达上海后,清政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法国延展最后通牒,通过赫德的斡旋,法国同意延展最后通牒,这对中国抓紧时间加强海防是有利的;第二,赫德也曾要求法方撤回赔款要求,但是法方并不答应。正是因为中法双方在赔款问题上都不让步,才导致赫德失去了调停的空间,无功而返。

7月11日,赫德抵达上海。翌日赫德拜访巴德诺,交给巴德诺一份自己起草的备忘录。虽然巴德诺认为赫德所起草的备忘录语气缓和,但并不满意,表示如果法国得不到满足,就一定会诉诸武力。中法军队发生冲突后,巴德诺和孤拔一直主张法国舰队立即占领两个中国港口,利用武力迫使清政府屈服,并已于7月12日将法国的最后通牒递交清政府。

年老时的赫德

赫德希望从巴德诺那儿了解到法国政府的最低要求,巴德诺也想通过赫德将法国政府的要求与强硬态度传递给总理衙门。7月13日,巴德诺回访赫德,表示法国将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巴德诺走后,赫德立即将两人会谈的内容电告总理衙门和李鸿章。同时赫德还电请总理衙门将中国军队调回中国境内,并派两江总督曾国荃为全权大臣,赴沪与巴德诺谈判。赫德的建议为清政府所接受。

赫德到达上海后,最为紧迫的任务就是想方设法使法国最后通牒展期。7月17日巴德诺告诉赫德,如果总理衙门致函谢满禄,承认赔款,最后通牒可能会展期。赫德立即将巴德诺的要求电告总理衙门。眼见法国最后通牒的期限将近,赫德非常着急,他希望中法双方都能退让一下,和平解决中法冲突。他对巴德诺说:“你们已经得到你们想要的了——领土,中国的困难是赔款,而这对你们来说并不是非常重要,希望可以撤销这项要求。” 同时他又电劝总理衙门承认法国要求赔款的权利,待曾国荃到沪后,再由有约三国商订赔款数目。但是清政府在赔款问题上态度非常坚决,“不能认此无名兵费” ,所以总理衙门在给赫德的回电中明确表示,如果不能按照清政府的意思使巴德诺取消赔款,可先回京。虽然清政府没有同意赔款,但是由于已经颁布撤兵谕旨,法国政府同意最后通牒展期7天。

根据赫德的建议,清政府任命曾国荃为全权大臣,陈宝琛为会办,前赴上海与巴德诺进行谈判,并派邵友濂与四川候补道刘麒祥随同办理。此时中法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赔款问题上。巴德诺告诉赫德,如果曾国荃没有被授权解决赔款问题,他就不需要来了,因为巴德诺从巴黎得到的命令是不解决赔款问题不能讨论其他事情。赫德立即将巴德诺的意思电告总理衙门,并称如果到8月1日还不能解决中法矛盾,他就回京。赫德认为自己此次来沪还是取得了一定成就:一是与巴德诺开会商之路;二是最后通牒展限;三是交涉难办之事只剩下赔偿一端。而赔款问题是最难解决的,一方面他不能强迫中国答应赔款;另一方面他又不能强迫法国将赔款取消。赫德非常希望清政府能够在赔款问题上让步,他建议如果曾国荃有议允偿款之权,总理衙门应该奏请添派正在上海准备赴任的出使法、德、奥、荷大臣许景澄为会办。总理衙门根据赫德的建议奏请添派许景澄为会办,获得清政府谕允。

因为赫德并不是清政府的正式代表,所以法国政府让巴德诺不要再同赫德讨论赔款问题。7月24日,赫德拜访巴德诺,巴德诺表示刚刚接到茹费理的命令,只能与曾国荃谈判赔款问题。巴德诺告诉赫德,赔款可能会减少到2亿法郎。于是赫德再次电告总理衙门,督促他们授权曾国荃告诉巴德诺中国将给予一个固定数额的赔款,或者由三个国家来仲裁赔款数额。

7月25日,曾国荃到达上海,赫德拜访曾国荃,商量与巴德诺谈判的事情。曾国荃虽然是中方的全权代表,但是他对于谈判茫然无措,表示此次谈判将依靠赫德的帮助,一切都听从赫德的安排。赫德则表示他将为曾国荃准备一份备忘录,供他谈判时参考。此时,曾国荃非常害怕自己会落得崇厚那样的下场,赫德则安慰他称,他们只是向总理衙门提出建议,让总理衙门做出决定。

对于赔款问题,清政府内部也是摇摆不定。巴德诺告诉赫德,总理衙门星期三给谢满禄的照会说曾国荃有解决赔款的权力 ,但是星期六的照会不仅说曾国荃没有这样的权力,而且说中国不会赔款,中法冲突完全是法国的过错。所以巴德诺非常生气,他告诉赫德他将只问曾国荃“赔款还是不赔”,如果得到的答复是否定的,他将立即采取行动。为了避免会谈破裂,赫德建议巴德诺不要这样做,而是要平静地处理这个问题。巴德诺最终同意按照赫德的建议行事,并称赔款可以换一个名目,可以换成边界管理与建设经费。

对于赔款,赫德所设想的解决办法是,让其他国家对赔款数额进行公断。曾国荃本来答允赫德向巴德诺提出这个建议,但是在与巴德诺会谈时却提出了中国以抚恤金的名义给予法国50万两白银,为巴德诺所拒绝。同时曾国荃因为提议赔付法国50万两白银而受到清政府的斥责 ,所以他再不敢与巴德诺接触。赫德只好自己直接同巴德诺商谈赔款问题。8月2日巴德诺告诉赫德,法国对于曾国荃所提50万两赔款感到非常遗憾,法国又恢复了行动的自由,但是如果中国同意分担边界花费的1/3,也就是4000万两的1/3,法国就会满意。

为了使中法矛盾和平解决,赫德在巴德诺所提赔款数额的基础上,于8月3日向巴德诺提出了一个新的方案:中国答应在边境建设补偿的名义下,10年内每年支付法国800万法郎;但是法国要以维持安南进贡为交换条件,在法国订立各种新约以前,安南每两年向中国皇帝进贡一次。为了让巴德诺能够接受越南向中国进贡这一条件,赫德强调说,进贡不过是维持一种仪式而已。但巴德诺坚决反对越南向中国进贡,认为这一提议等于间接否定了法国的保护权。不过巴德诺对于赫德所提8000万法郎分10年支付的方案,则认为可能会为法国所接受。赫德希望曾国荃将该建议奏告清政府,为曾国荃所拒绝。赫德只好自己将这一建议电告总理衙门。

除了边界经费的建议,赫德还向巴德诺提出了以铁路修建权利代替赔款的建议。巴德诺起初认为这个方案不好,但是经过赫德的反复解释,他逐渐对这个计划产生兴趣,并要求赫德把这个计划写出来。赫德也将这一计划电告总理衙门。

此时,李鸿章同样也非常希望中法和谈成功。8月4日,德璀琳电告赫德,李鸿章希望赫德能够待在上海,李鸿章可能会取代曾国荃,负起和谈责任。李鸿章询问赫德,如果他这样做的话,和谈是否会成功。赫德电复称,他将在上海待到8月10日或者总理衙门希望的日期,如果李鸿章来上海和谈,除非具有赔款的权力,否则结果只能是失望。但是,此时清政府根本不愿意赔款。8月5日,赫德接到总理衙门来电,称中国不会赔款。因为调停无果,赫德电询总理衙门他是按照李鸿章的要求继续待在上海,还是遵照总理衙门的命令返回北京。总理衙门的答复是让他返回北京。

由于法国坚持要求中国赔款,而清政府则拒不赔款,所以双方矛盾不但无法解决而且进一步激化。8月5日,法国舰队占领基隆。巴德诺告诉赫德,如果中国迅速同意赫德所提边境经费的方案,现在就可以和平解决中法矛盾,否则法国舰队就会炮轰福州城与福州船政局,然后占领台湾,并北上。赫德立即将这一信息电告总理衙门与李鸿章。

此次中法会谈,虽然曾国荃是中方的全权代表,但是真正与巴德诺谈判的却是赫德。巴德诺在8月8日致茹费理的信函中称:“自我到上海以来,陆续与我往来的谈判人员中只有赫德一人能与之作郑重的商议。这位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为使中国政府免于因与法国决裂而遭受毁灭性的后果,在设法寻找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办法。” 所以茹费理要求巴德诺继续与赫德相商。然而,法国占领基隆,使本来就很艰难的中法谈判更显无望。8月11日总理衙门再次电令赫德返回北京。8月14日,赫德乘“凌风”号缉私船离开上海。至此,赫德的上海调停以失败而告终。

四、参与各国调停

上海调停失败后,赫德一边尝试与茹费理直接建立联系,一边积极参与到各国对中法越南问题的调停中,逐渐成为中法越南问题交涉的主角。作为英国人,为了维护英国的在华利益,赫德非常希望英国或自己调停成功,以扩大英国对华影响力,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的学者认为赫德的调停就是英国调停的继续 ,这是值得商榷的。赫德调停中法越南问题,是以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身份来进行的,并不是以英国代表的身份来进行的。前文所述赫德赴上海调停乃直接受命于清政府,下文所述参与各国调停,有的出于己意,有的受他人之托。而且赫德在调停过程中不断提出自己的建议,而英国在调停过程中只是作为中法双方的桥梁,并不提出任何建议或意见。可见赫德对中法越南问题的调停,与英国对中法越南问题的调停差异甚大。

8月23日,马江战役爆发,法国舰队全歼福建水师,并炮轰福州船政局。8月26日,清政府发布对法宣战谕旨 ,中法战争进入白热化。此时中法矛盾和平解决的希望已显得非常渺茫,但是赫德却仍然继续寻求中法矛盾和平解决的方案。9月5日赫德向总理衙门提出了由美国仲裁中法矛盾的方案,不过很快失败。

马江战役图片

就在赫德尝试美国仲裁方案的同时,他还让金登干直接去巴黎见茹费理本人,向他说明:“法国如向中国表示:‘因为我们要求赔款,你不答应,以致我们诉之武力,现在我们罢手!我们提议放弃赔款问题,也不提海军活动,你能否同意进行商订条约?’”赫德认为,如果茹费理能够授权他这样说,他相信这一提议会被中国接受,东京问题可于一星期内解决,六星期内商订条约。但是后来赫德担心假如茹费理同意谈判,而中国不同意将北圻给予法国,那就会使自己非常难堪。所以赫德又电告金登干取消巴黎之行。

在中法军事较量中,法国在越南战场占有优势,但是双方在台湾却陷入胶着状态。所以法国也开始考虑中法和谈问题,并于10月12日由法国驻天津领事林椿(Paul Ristelhueber)交给李鸿章法国政府准备与中国重开谈判的条件:1.中国自东京撤军;2.法国舰队停止行动;3.批准并执行天津条约(即中法《简明条款》);4.临时保持占领基隆和淡水,直到中国完成执行天津条约;不再提赔款问题,但是相应的,法国将占有淡水和基隆海关和煤矿一段时间。如前所述,清政府是坚决不允许向法国赔款的,所以当法国想与中国和谈时,主动不再提赔款问题,而是代之以其他条件。

李鸿章接到法国所提和谈条件后,让德璀琳携带该条件去北京与赫德商量中法和谈问题。10月25日,李鸿章电告总理衙门,可向赫德与德璀琳询问有关林椿所提法国政府的和谈条件。总理衙门遂要求赫德与德璀琳于10月27日向他们解释法国所提和谈条件。赫德与德璀琳向总理衙门详细解释了法国提出的四点提议。总理衙门遂将法国所提解决办法上奏清廷,清廷让军机处对这一解决办法进行讨论。10月29日总理衙门告诉赫德:1.他们想停战;2.军机处被要求考虑法国的条件;3.双方都应该一起撤退军队,而不是中国先撤,法国后撤;4.赫德应该电告法方先停战。赫德称他将致电巴德诺,提出停战要求,但不知道结果如何。赫德认为,法国不会同意先撤兵,因为它想要的是执行天津条约,而天津条约规定撤退中国军队。

11月1日,赫德致函总理衙门,建议总理衙门接受法国所提条件,以便乘机息事宁人,换得和平。但是总理衙门向赫德表示,法国所提条件的困难之处是重新批准津约。于是赫德就将重新批准津约的表述修改了一下,在法国所提方案的基础上重新拟定了议和办法:“一、一面由法国饬在华各水军不再进扰,一面由两国将津约按照原意另行妥议办理;二、一面由中国将新约各节办妥,并将北圻各兵调回边界内,一面由法国将基隆、淡水各兵调回。” 赫德将修改后的议和办法交给总理衙门后,接到德璀琳来电,称法国坚持按照其所提四条办法办理。所以赫德又马上致函总理衙门,建议总理衙门仍然选择法国的四条办法来解决中法矛盾:“目下四条之办法,系法国已允之件,按此了事,以法国而论,较易多多,况大局一定之后,异日仍可因时制宜为之也。”

清政府对于法国所提四条解决办法十分重视,慈禧太后要求军机大臣们单独奏陈对于法国所提解决办法的意见,其中法国长期占有煤矿和海关税收这一要求受到了强烈反对。11月6日,总理衙门告诉赫德,法国所提四条解决办法中国不能接受。所以赫德电告法国公使巴德诺:“中国现以为凭此四条之办法会商,因有不妥之处,仍须另议,俟数日内为之妥议再述。”

在讨论法国所提方案时,赫德就建议总理衙门,如果清政府不接受法国所提方案,总理衙门就通过英国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在清政府正式拒绝法国所提方案后,赫德再次督促总理衙门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11月8日,总理衙门告诉赫德,他们打算将中方所提解决方案由英国政府交给法国。赫德建议由巴夏礼将中方所提方案转交英国政府。翌日,赫德将总理衙门的计划告诉了巴夏礼,巴夏礼欣然同意。

11月10日,总理衙门将所拟8条解决中法矛盾的办法告诉了赫德 ,并让赫德将中国所提解决办法送与巴夏礼,由其转送英国外交部。除送巴夏礼外,赫德还将中国所提解决办法电告伦道尔,并进行了解释,以使英国政府能够理解中国所提方案。伦道尔将中国方案以及赫德的解释转告格兰维尔勋爵后,格兰维尔勋爵认为法国根本不会接受中国所提方案,所以他拒绝将该方案转交法国政府。

在英国拒绝以中国所提方案对中法矛盾进行斡旋后,赫德开始考虑提出自己解决中法矛盾的方案。因为法国能够答应的条件是天津条约继续有效,所以赫德于11月20日向总理衙门解释了天津条约中法文本的区别,试图让总理衙门同意法国所提重新批准天津条约,但是没有成功。12月9日,赫德将自己所拟中法和谈方案交给总理衙门,建议清政府同意批准天津条约,但是增加了两点附加条件:“中法两国拟定将以上第一条南界字样,改为由谅山至保胜之南画一直线为界。并将第四条不插入妨碍中国威望体面字样,改为由越南照旧进贡与否,由越南自行作主之意在内。又将末条以法文为正字样,改为应由两国各按其本国字样办理,若有不同之处,则凭所备之英文为正。” 赫德表示,如果总理衙门同意他的方案,他就设法将该方案交给茹费理本人。

总理衙门同意了赫德所提解决方案,赫德决定让金登干去见茹费理。因为赫德所提解决方案是以附加条款的形式提出了中方的要求,所以后文将该方案称为“附加条款方案”。12月16日,赫德将附加条款方案和对附加条款的解释电告金登干。但是对于是否应该由金登干将该方案直接交给茹费理,还是由英国外交部转交,赫德并不确定。金登干则认为直接找茹费理是失策的,因为他的各种言论的意思就是战争,他建议中国通过英国的调停接受津约,另附解释条款订明履行的日期和法国撤出台湾的日期。所以赫德指示金登干咨询格兰维尔勋爵,也许他会将赫德所提解决方案转交给法国政府。

格兰维尔勋爵看过赫德来电后,准备重新调停,使中法重开谈判。他将赫德的附加条款方案寄给法国驻英大使瓦定敦(William Henry Waddington),由其转交法国政府。但法国政府拒绝了该方案。至此英国政府对中法矛盾的斡旋无果而终。

五、赫德与中法《停战条件》和《越南条款》的签订

在各国调停失败后,赫德派遣金登干赴巴黎,凭借在上海调停中因支持法国的赔款要求而获得的法国信任,他直接与茹费理建立了联系。因为赫德受到中法双方的信任,并熟知中法越南交涉的过程以及双方的底线,在其不断调停下,中法双方终于签订了《停战条件》。《停战条件》的签订只是中法双方暂时停战,但是有学者认为《停战条件》的签订标志着中法战争的结束 ,这是应予以纠正的。

在茹费理正式拒绝附加条款方案之前,赫德就已经在考虑如果该方案为法国拒绝,中国应该如何行动了。12月31日,赫德告诉总理衙门大臣奕劻,如果法国不接受格兰维尔勋爵提出的附加条款方案,就应该授权格兰维尔勋爵立刻用法国所提四点方案结束中法矛盾。但是奕劻表示中国不可能接受法国的四点方案,其第四点无法让人接受。所以当赫德得知茹费理拒绝附加条款方案后,又向法国提出了附加条款方案与四点方案的调和方案。1885年1月5日,赫德决定第三次派金登干赴巴黎,去见茹费理,商谈“飞虎号”灯塔供应船被法海军扣留事件,以借机商谈中法和平问题:“一个初步协议将是必需的,可授权你先签字,协议包括:(1)中国同意批准津约,法国同意解除台湾封锁;(2)中国同意商订商务条约,法国同意在条约签订时,撤退基隆军队等等;(3)东京中法军队各自保持现在地位不动,直至商订撤兵日期为止。”同时赫德叮嘱金登干一切保守秘密,并请茹费理在这办法被拒绝或接受以前也同样保守秘密。格兰维尔勋爵也非常支持金登干直接与茹费理进行接触。

金登干到达巴黎后,向茹费理提出赫德的调和方案。茹费理对于该方案非常满意,认为这是他听到的唯一合理方案,但是他以法国外交部长的身份,对任何提案,除非直接来自总理衙门并正式送交,不便赞成或接受。金登干将茹费理对调和方案的态度电告赫德后,赫德立刻到总理衙门,希望他们能够同意自己的调和方案。总理衙门对调和方案略加修改,基本同意了该方案,只是增加了划分商务界线的要求,即在谅山到保胜划一线,作为中法贸易界线,中国军队和人民不去该线以南,法国军队和人民不去该线以北。赫德认为如果将这一方案交给茹费理,可能不会起好的作用,因为这一方案使法国无法由陆路从越南进入云南、广西和广东,而这正是法国商约谈判者想要的。赫德表示,如果中国接受调和方案,中法矛盾现在就会解决,就不会再有战争以及各项花费;如果不接受,而是提出这个方案,或许谈判再次结束,战争将继续,花费将增加。但总理衙门坚持修改后的方案,并要求赫德将该方案电告金登干。

金登干将修订方案告诉茹费理后,茹费理拒绝接受商务划界,但是表示法国只要求完全履行津约,不再增加其他要求。这说明法国也降低了自己的要求,希望见好就收,利用这次谈判机会解决中法矛盾。也就是说如果总理衙门能够放弃商务划界的要求,中法和谈的最大障碍就会移除。所以金登干将茹费理的意见电告赫德后,赫德努力劝说总理衙门放弃划分商务界线的要求。赫德向总理衙门指出:“当我7月12日在上海见到巴德诺时,除津约之外,法国要求4000万两白银;当我离开巴德诺时,要求减少到1000万两;几个月后,要求减少为占领基隆煤矿和淡水海关,占领时间由另一个国家指定;当我40天前开始直接与茹费理谈判时,我就是以此为起点的,而今天他想要的只是津约。”此时法军已占领谅山,但是法国没有再乘机提出其他要求,而是只要求中国履行津约,所以赫德的解释让总理衙门感到满意。于是赫德建议:1.中国批准津约;2.双方停止敌对行动;3.解除封锁;4.定期撤退士兵;5.法国公使来北京;6.中国使臣前往巴黎。总理衙门决定将赫德的建议稍作修改后上奏清政府。此外,赫德还建议由金登干代表中国签字,总理衙门也表示同意。

2月25日,赫德电告金登干将195、196号电转交茹费理,说总理衙门几乎已决定无条件批准,预料将有谕旨准允一个合理而可接受的方案。茹费理看了赫德195、196号电后非常高兴,认为对于以台湾做抵押问题,如经默许并得到谅解,可以不提。如果中国所提方案是可接受的,可派公使到北京。茹费理让金登干转告赫德:“我对赫德爵士给我的希望,感觉满意。我同意只通过一个唯一的居间人,即他自己,并对每一件事保持极度的秘密,直到我们能恢复公开谈判为止。”

2月27日,奕劻将谕旨批准的解决方案交给赫德,称他们希望公使在天津谈判,因为李鸿章知道之前中法之间在边界问题上达成的谅解,如果在北京谈判,希望法方代表不要是巴德诺,他与去年中法冲突的关系使他在北京不受欢迎,而且不要确定具体停战日期,否则谅山事件可能又会重演。赫德立即将谕旨批准的解决方案电告茹费理,并作了进一步解释:

皇帝批准以下四款方案:第一款:中国方面允准1884年5月天津草约。法国方面允在津约规定外别无要求;第二款:双方同意尽命令能发出和收到的速度在各处停止敌对行动,法国应允立即停止台湾封锁;第三款:法国应允派公使北上,即到天津或北京,商订详细条约,双方规定撤兵日期;第四款: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二品衔,法国荣誉军团骑士金登干受命为专使代表中国与法方所派代表签订草约。作为初步协议或(谈判)起点。

茹费理对于赫德的解释并不是十分满意,但是他不想再继续争论下去,而是着手准备提出法国对案与签订草约的工作。对于法国将提出对案的问题,赫德建议不要用确切的词句,以免将来总理衙门为完全履行津约采取行动时,缺少回旋余地。茹费理非常赞成赫德的意见,他本来打算将商务条约的主要条件订入草约内,但是接受了赫德的意见和对草约三款以及如何执行这三款的说明,只对第一款做了订定。对于草约,金登干与法国外交部政务司司长毕乐(Albert Billot)拟定了以下说明:草约并未建立和平,仅在和谈期间暂先停止敌对行动。

正当中法谈判顺利进行之时,中国军队在老将冯子材率领下取得镇南关大捷。消息传到巴黎,茹费理内阁倒台,法国议会表决通过向越南增派5万军队,增加军费两亿法郎。中法谈判面临着重大的危机,法国报纸甚至认为总理衙门的谈判,只不过是为了争取时间,并谴责茹费理不应接受。赫德非常担心法国会报复中国,而中国方面不愿继续谈判。他特意向奕劻指出,法国是在攻取谅山之后降低条件的,中国在夺回谅山之后也应该降低条件。但实际上中国方面并没有因为谅山大捷而想放弃谈判,而是接受了茹费理对第一款的修正案,解释说明也已被接受,不过总理衙门对茹费理的解释又增加了三点说明:(一)宣光以东的停止敌对行动,开始撤兵和完成撤兵的日期,分别为4月10日、20日及30日;宣光以西的军队分别为4月20日、30日及5月30日。(二)关于封锁的条款,总理衙门希望这样订:台湾及北海的封锁立即解除。(三)关于禁阻运输禁运品包括大米等的条款,极力建议取消这一款,这样法国邮船和其他船只即可像从前一样进出上海和其他口岸。如不获同意,希望增加说明如下:在禁阻未解除期间,中国各口岸对法船暂不开放。

为了促使中法停战草约早日签字,3月31日,赫德电令金登干访问法国新任外交部长,向他解释已达成协议的各点,并说明金登干仍旧准备在草约和解释说明书上签字。此时茹费理还在职,以等待任命新总理。茹费理同意赫德来电中对于大米一款的修正,并接受总理衙门对于撤兵日期的解释。这样中法双方在草约问题上意见已经取得完全一致。4月4日下午4时,金登干与毕乐在中法《停战条件》及解释说明书上签字。

中法《停战条件》的签订只是使中法双方暂时停战,正式条约的签订才能最终使中法战争结束。所以在中法《停战条件》签订后,赫德积极参与到《停战条件》的实施与正式条约的谈判中去。正式条约的谈判并非一帆风顺,但是在赫德的不断沟通与调停下,中法双方最终在正式条约《越南条款》上签字,从而使中法越南问题得到解决,也使中法战争正式结束。

此次中法双方都决心履行草约,草约的履行进展顺利。接下来详细条约的谈判就提上日程,新任法国外交部长法来西讷(Charles de Freycinet)电令巴德诺乘中立国船只立即前赴天津。赫德对于法国派巴德诺谈判详细条约感到担心,认为巴德诺是危险人物,易于冲动,小题大做,夸大其事。为了使详细条约谈判顺利进行,法国方面提议由法国外交部政务司副司长戈可当(George Cogordan)草拟简明条约,交给赫德与总理衙门磋商后,再由法来西讷电告巴德诺,而巴德诺的行动将只限于签字。如总理衙门同意这一简明条约,法来西讷可电告巴德诺签字,同时总理衙门亦可电告李鸿章签字,从而巴德诺与李鸿章之间不必要有任何谈判。总理衙门赞同法国所提详细条约的谈判方式。于是赫德让金登干在巴黎与法国外交部预备条约草案。

赫德提出条约草案拟定的原则,即以津约作为依据,将中国与北圻陆路通商细节问题留待以后谈判商务条约时再定。法国方面对此表示非常赞同。戈可当根据这一原则草拟条约草案十款,金登干进行了若干修正后 ,电告赫德。赫德再将其翻译成汉语,交给总理衙门。总理衙门则对条约草案进行了修订。法国对中国方面所提修改意见部分接受,部分不能接受。总理衙门则接受了法国方面对第一、三、四、七、八和九款的意见,第二、五、六、十款双方还需要再继续商讨。赫德建议法方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的条款送给巴德诺,由巴德诺和李鸿章在天津开始进行谈判。为了让法国能够做出让步,赫德电告金登干,总理衙门面对国内的批评和反对,处境很困难。中法双方如希圆满解决,必须坚决、镇静而独立地进行。法方接受赫德的建议,命令巴德诺与李鸿章开始谈判,但以先议第一、三、四、七、八和九款为限。

对于剩下的第二、五、六、十款,双方在第五、六两款上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了第二款和第十款上。清政府对此次谈判非常重视,每一项提议都是事先经过慈禧太后亲自主持考虑和批准。赫德在1885年5月16日的日记中写到:“今天早晨冯总办径直从宫中出来说,电报(第六款)已交给慈禧太后,并被同意,所以可以继续了。” 5月18日赫德写到:“今天早晨庄(音)从宫中出来说第五款可以按照修改的进行。” 慈禧太后在完全放弃北圻并在其他方面作出让步之后,亲笔加进第二款:“中安可照旧往来,中国如责安方失礼,法国不持异议。” 赫德在5月20日的日记中写到:“亲王(指奕劻)说太后对第二款非常在意,特别是来往字样。” 因为越南原为中国的朝贡国,现在被法国占领,所以慈禧太后还是希望能够在条约中加进第二款,以在退让之中,能够挽回一些体面,并且特别在意第二款的“来往”字样。而且慈禧太后勾掉第十款:“本约内各款,如有疑义,应以法文为准”,因为天津条约草草订立,以致中法约文有不符之处,慈禧太后严令不准再有此事。慈禧太后甚至表示如果法方不接受中方的修改,就再次开战。所以总理衙门和赫德对于第二款与第十款都非常坚持,赫德不断去电进行解释,希望法国能够在这两点上退让。

正是因为越南曾经是中国的朝贡国,所以法国对于慈禧太后在第二款中所加入中国与越南交往的字句特别敏感。对于第十款,戈可当认为津约内已说明,约文应按公法通例以法文为正,所以戈可当坚持这个规定。第二、第十两款久议不决,双方都非常烦躁。对此,赫德一面让金登干与戈可当密谈,望他再作一番努力,不要急躁,以免功败垂成,一面对法方提出警告:“我必须提醒你们,如法国不能在第二、第十两款将顺太后之意,中国方面或将意气用事。”

实际上双方都不希望谈判破裂,所以双方在这两款上都做出了一定的退让,最终达成一致意见。6月9日,中方代表李鸿章、锡珍、邓承修与法方代表巴德诺在《越南条款》上签字。6月11日,清政府颁布谕旨批准该条约。法国上下议院也于7月份批准了该条约。随着条约的生效,中法战争正式结束。

六、小结

参与中法越南交涉的人物很多,主要包括赫德、曾纪泽、李鸿章、德璀琳、曾国荃等,而且李鸿章与德璀琳促成了中法《简明条款》的签订,但是功败垂成。最终中法依靠赫德的调停取得了停战与越南问题的解决。赫德之所以能够取得调停中法越南问题的成功,主要是因为:一、赫德深受清政府的信任。赫德出任海关总税务司后,不仅帮助清政府取得了上千万两的海关税收,而且还不断向清政府进献富强之策,并帮助清政府进行中外条约的谈判。综观赫德所提20多条建议,可以发现,这些建议有的对清政府有利,有的对清政府不利,但是清政府并没有因为赫德提出不利于自己的建议而对赫德申斥,而是一如既往地就中法越南问题同赫德进行磋商。这反映了赫德在清政府的特殊地位,以及清政府对赫德的信任。反观李鸿章在中法越南问题的解决上谨言慎行,深怕惹祸上身,这一点就更明显了。二、赫德深受法国政府的信任。赫德上海调停虽然失败,但是由于竭力帮助法国政府要求清政府赔款,从而取得了法国政府的信任。虽然他不是清政府的正式外交官,但是当他派金登干去巴黎时,却得到了茹费理的接见,从而为中法越南问题的最终解决打开了大门。三、中法双方都不愿继续打下去。1885年年初法军攻占谅山后,法军虽然不断在越南取得胜利,但是在台湾中法双方却陷入胶着状态,而且法国在埃及问题上也正与英国发生矛盾,所以法国政府希望见好就收,保住胜利果实。清政府方面因为在越南战场上不断失败,人力、财力、物力不支,虽然后来取得镇南关大捷,依然希望早日结束中法战争。四、赫德派金登干去巴黎直接与茹费理交涉,以及电报的使用,使中法间的沟通能够快捷有效。五、赫德的秘密外交使其交涉没有受到外来的干扰。六、赫德在调停中法越南问题时机动灵活,根据中法双方的军事实力以及双方在不同阶段的要求,来不断调整自己的解决方案,直至中法越南问题的最终解决。

对于赫德在中法越南交涉中的表现,时人褒贬不一。两广总督张之洞、吏部主事唐景崧认为赫德一手包揽中法和谈,欺蒙清政府,愚华助法。日本驻华公使夏本武扬却认为,中法和平是一个奇迹,当所有努力都失败后,由于赫德的安排,在其他人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中法取得了和平。这对全世界,尤其是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贡献。学术界对于赫德所参与的中法越南交涉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赫德利用他任总税务司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利用中国半殖民地外交上的对外依赖性而独揽中法调停,胁迫清政府对法妥协,帮助法国达到了它发动战争的目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要不是赫德迅速地掌握了局势,而且及时加以干预的话,中法战争可能会无限期地拖延下去。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赫德在参与中法越南交涉的过程中,既提出了对中国有利的建议,也提出了对中国不利的建议。中法越南问题的最终解决,实际上是中法双方相互妥协的结果,法国没有再坚持要求中国赔款,中国也没有再要求越南朝贡或扩充中越边界,而赫德正是中法相互妥协的调停者与推动者。没有赫德的调停,中法战争可能没有这么快结束,但是也不会无限期拖延下去,因为即使没有赫德调停,也终究会有其他调停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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