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倆月四“紅通”歸案 有人追劫匪幾乎客死他鄉 有人在美坐牢度日如年

  來源:法制晚報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董振杰)最近天氣火熱,而追逃追贓戰役也打得火熱。記者梳理發現,自從6月6日中央追逃辦對外發布《關於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的公告》後,近倆月來已經有四人回國伏法。他們當中,既有“兼職詐騙犯”的前民警,也有新中國最大銀行資金被盜案的涉案者。還有人已在美國被判25年監禁,因語言不通感覺異國坐牢“惶惶不可終日、度日如年”……

  在越南遭搶劫 追劫匪時幾乎客死異鄉 怕途中被抓不算自首 王欣就近投案

  端午小長假的最後一天晚上7點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2018年6月17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中央有關部門和江蘇、江西省紀委監委紮實工作,涉嫌職務犯罪的紅通人員王頎被迫投案。這是6月6日中央追逃辦對外發布《關於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的公告》後,首名投案的外逃人員。

  王頎,男,1974年出生,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原法務部總監,涉嫌職務侵佔罪,於2013年2月外逃新加坡。王欣歸案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配發評論:撒網僅僅十二天,追逃追贓收穫新戰果!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追逃追贓的高壓態勢,對王頎形成了強大的心理壓力。王頎投案後對辦案人員說,他每到一個地方,就用一個沒有裝SIM卡的手機蹭無線網絡瀏覽新聞,經常看到國家追回外逃人員的信息。十多天前,當他看到自己的名字時心裏頓時一驚,非常恐慌,覺得還是要儘早自首。

  國外的逃亡生活顛沛流離、備受煎熬是王頎投案的重要原因。在逃亡的日子裏,王頎不敢在一個國家長期逗留,先後在柬埔寨、韓國、菲律賓、越南等國來回藏匿,靠隱姓埋名打零工維持基本生活。

  2014年5月下旬,王頎在越南海防市遭搶劫,護照、身份證和現金全都丟失,在追劫匪的過程中他心臟病突然發作,差點丟掉性命。“那次覺得自己要是客死他鄉了,都無人收屍,實在太淒涼,從那時起我就打算回國了!”說完,王頎哭了起來。

  潛逃回國的王頎在江西省安福縣向當地公安機關投案後,辦案人員問他:“你爲什麼在異地投案?”

  他說,“當時我正好走到江西安福縣,心想如果我回無錫市投案,萬一途中被抓到,就算不上自首了!”在強大的心理壓力下,王頎選擇就近投案。

  涉新中國最大銀行資金盜竊案  該案金額超過40億元  賴明敏選擇自首

  王欣投案之後不到一週,追逃追贓就再度收穫新戰果。2018年6月22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外逃17年的“百名紅通人員”第52號賴明敏回國投案。

  據新華社報道,賴明敏又名賴敏,男,1952年出生,中國銀行江門分行原行長,涉嫌貪污罪。賴明敏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竊案——中行開平案的涉案人,該案涉案金額超過40億元。2001年案發後,作爲開平支行的上一級分行領導,賴明敏自知涉案,潛逃至澳大利亞。

  一份2003年江門中級法院刑經初字第18號刑事判決書顯示:經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開平支行的上級單位中國銀行江門分行行長賴敏(賴明敏在國內的曾用名)曾要求建立分行小錢櫃用於發放獎金;同年,爲填補江門分行盜用有關科目資金的缺口,賴敏又指使分行財會部經理餘鴻斌等三人到開平支行找行長許國俊商討如何填補資金缺口,後開平支行同意支付540萬美元填補該資金缺口。

  開平市法院2004年發佈的一份違法發放貸款罪案資料還顯示,賴敏在任職期間,爲逃避稽查和通過離任審計,通過許國俊從開平支行挪用1605萬美元用來填補虧空的資金缺口。

  據知情人士透露,賴明敏在歸案途中還有一個小插曲:他本打算歸案途中在某地中轉和親屬會面,但由於是“百名紅通人員”之一,所以他一入境就立即被當地警方發現並扣押,後被辦案機關工作人員直接從海關帶回境內。

  在美被判25年 說異國牢獄生活度日如年 許超凡終被遣返

  2001年,轟動一時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腐敗案發,案發後,被列爲嫌疑人的開平支行前後三任行長許超凡、餘振東、許國俊以及他們的妻子均已潛逃至美國。隨後,餘振東、許超凡、許國俊三人在美國被捕,2004年4月,餘振東被遣返回中國。2006年3月,餘振東因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009年,許超凡、許國俊分別在美國被判處25年、22年監禁,許超凡之妻鄺婉芳、許國俊之妻餘英怡也分別被判處8年監禁。2015年9月,潛逃美國14年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許超凡的妻子鄺婉芳被強制遣返回中國。

  據央視報道,2018年7月11日,在中央追逃辦統籌協調,和中美兩國執法等部門通力合作下,外逃美國17年之久的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職務犯罪嫌疑人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

  截至目前,辦案單位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內外追回許超凡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幣。

  許超凡被遣返回國後,央視記者對其進行了採訪。回想起17年前的那次潛逃,許超凡說,儘管出逃前已經做了充足的準備,但逃亡後的日子卻與他想象的相去甚遠。“我們是帶了很多錢出去,就是躲、累,你說一個人老是躲在一個地方,或者到處躲,生活質量,各方面都是非人的。”許超凡就這樣躲躲藏藏的過了幾年,直到在美國被捕,他徹底失去了自由。

  犯罪嫌疑人許超凡說:“在美國被捕了之後,就像一個聾啞的人,在美國聯邦機構裏面扣留着,既沒有自由,又不會說,又不會聽,又不會講,度日如年,惶惶不可終日。”

  借辦案之機騙當事人92萬元潛逃美國 前民警兼“詐騙犯”張勇光回國投案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7月28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中央有關部門和廣東省委、省紀委監委不懈努力,“百名紅通人員”張勇光主動回國投案並退贓。截至張勇光的歸案,“百名紅通人員”已到案54人。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2010年12月23日,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技術園派出所接到羣衆報案,稱該所民警張勇光在辦案過程中有騙取當事人錢財的行爲。

  經調查,當時28歲的原高新技術園派出所民警張勇光曾多次採取欺騙手段或以借款形式,騙取他人錢財。其中,2010年10月份在辦理劉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件過程中,曾“捲走”77萬元人民幣。

  當事人劉某案發前就職於深圳某電子有限公司。相關判決書顯示,2010年10月27日下午,劉某因爲受賄被警察從公司帶走。2011年8月5日,劉某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南山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在劉某被羈押期間,他銀行卡內的鉅額存款卻不翼而飛。按照劉某的說法,2010年10月27日被抓獲的當天,高新技術園派出所辦案民警張勇光詢問其銀行卡信息,提出要查驗他的賬戶情況。劉某將銀行卡、信用卡等共計6張交給張勇光並說出密碼。

  後來警方證實,張勇光先後提取了77萬元人民幣。之後,張勇光又聯繫上劉某的妻子,以可以幫助“活動”爲名,收取了劉某妻子給的15萬元人民幣。

  2010年12月3日,張勇光以個人旅遊名義離境,後一直未歸。2013年8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緝令。

責任編輯:餘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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