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汝鐵路線邊上的渣土山不見了,鐵路工作人員們的心一下子敞亮了。七年來,這座近200米高的渣土山,成了平汝鐵路線上的一塊“惡瘤”,也成了鐵路工作人員們的一塊心病。

2018年 5月16日,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銀川工務段向寧夏銀川鐵路運輸檢察院書面報告,寧夏石嘴山市平羅縣至汝箕溝一線的鐵路道旁堆了一座近200米高的渣土山,存在局部煤渣溜塌堆埋鐵道路線、落石上道的安全隱患,危及鐵路行車安全,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該院檢察官通過走訪調查瞭解到,堆排在平汝鐵路邊的礦渣、棄土主要來自於神華寧煤集團探寶煤礦和石嘴山市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炭梁坡煤礦。自2011年,兩家企業的煤礦開始向平汝鐵路堆排煤渣、棄土,且已因渣石滾入鐵路線,先後造成一次列車緊急停車和一次鐵路交通事故。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蘭州鐵路監管局、蘭州鐵路局工務處、銀川工務段先後多次通過協商、發函的形式阻止礦方排渣,2015年礦方按照要求對煤渣山進行了卸載處理,但之後又恢復了排渣。2018年5月,銀川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官進行實地調查時,煤渣山高度已近200米。渣土山下部滾落石塊距鐵路線最近只有幾米,渣土山主體距鐵路線100-200米,嚴重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通過實地勘察、調查取證,檢察官辦案組認爲石嘴山市國土資源局作爲主管部門,負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職責,對造成地質災害的責任單位具有行政處罰權,應依法對煤礦向鐵路線堆排煤渣、棄土的行爲及時進行制止和處罰。多年來,由於這一職權未能被正確行使,致使渣土山長期存在,不僅造成落石滾入鐵道損壞機車、中斷行車等問題發生,還形成堆埋線路、沖毀鐵路等隱患,嚴重影響鐵路行車安全。

在寧夏自治區檢察院的統一領導指揮下,2018年6月4日,銀川鐵路運輸檢察院向石嘴山市國土資源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其履行職責,責令違規企業停止堆排並整改到位。收到檢察建議書後,石嘴山市國土資源局立即向兩家違規企業下達通知,要求停止堆渣排渣,並要求企業委託有資質技術單位編制治理方案,徹底整改。2018年6月至7月間,該局三次召集兩家企業,會同安監部門、鐵路部門和檢察機關召開推進會,明確責任,加快整治速度,並兩次向檢察機關書面報告了履行職責推進治理工作情況。

10月9日,由石嘴山市礦業集團公司負責的區段治理工程,投入資金2755多萬元,經過三個月施工,達到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的標準,正式通過驗收。神華寧煤集團投資約1072多萬元,對責任區段進行治理,現仍在施工。銀川鐵路運輸檢察院對此進行了全程跟進監督,並將對未完工程繼續監督,直至治理到位。

“依據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督促行政機關正確履職,促使公益得到修復和保護,是檢察公益訴訟的目的。它的實現離不開協作配合,一體推進。就該案而言,石嘴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國土資源局、安監局的積極作爲,自我糾錯,兩家企業全力以赴的整治挽救,檢察機關的盡責履職,都是讓公益訴訟價值效果最大化的關鍵,也是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的具體體現。”辦理該案的銀川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趙潔說到。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