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評媒消息,日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發佈“網絡借貸行業風險提示函”顯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持續開展網絡借貸(簡稱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截至目前,註冊在該區的21家網貸機構均未全完符合“一個辦法三個指引”要求並通過驗收,其中13家已清盤退出,2家被立案偵查,其餘6家存量機構已停發新標、自願退出網貸行業,並將按照退出承諾清理債權債務、辦理註銷登記或進行名稱和經營範圍變更。其他在蒙開展網貸業務的機構均未經該區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

根據內蒙古網絡借貸行業風險提示函顯示,網貸機構停發新標,不影響已簽訂借貸合同的借貸雙方有關權利義務,已形成的合法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網貸機構應主動與投資人溝通並定期公告退出進度,積極回應和解決投資人合法合理訴求。借款人應繼續履行還本付息義務,存在惡意逃廢債行爲的借款人將會對自身信用造成不良影響。投資人有權通過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合法途徑主張債權,若發現存在涉嫌違法犯罪行爲可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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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評媒JPMJPM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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