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此,君山法院执行局法官没有放弃对执行双方的关注,一方面积极追踪线索,一方面多次和执行双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放弃部分赔偿,徐某伏多方筹措执行款并于日前到位。日前,君山法院执行局法官登门为申请执行人李某办理执行款兑付手续,7万元执行款当场到位,不让疫情影响执行兑付。

申请执行人李某签字确认现场

日前,君山法院执行局法官登门为申请执行人李某办理执行款兑付手续,7万元执行款当场到位,不让疫情影响执行兑付。

2019年,李某的儿子李某宇(11岁)在玩耍过程中,被徐某伏驾驶的三轮车撞伤,李某提起诉讼。君山法院依法判决徐某伏赔偿李某宇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陪床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0.77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查控被执行人徐某伏财产线索,因徐某伏家庭生活困难,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对此,君山法院执行局法官没有放弃对执行双方的关注,一方面积极追踪线索,一方面多次和执行双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放弃部分赔偿,徐某伏多方筹措执行款并于日前到位。

因疫情原因,为让李某及时拿到执行款,君山法院执行法官进行了“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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