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陈某辩称,事故发生时,俞某驾驶电动车行驶中一直看着驴吃草,因疏忽撞到路牙上。2018年11月13日,俞某骑电瓶车与驴发生碰撞,造成坐在车上的谢某受伤。

原标题:骑车在路上被驴踢 肇事者是头驴该怎么办?

2018年11月13日,俞某骑电瓶车与驴发生碰撞,造成坐在车上的谢某受伤。谢某被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左手第1掌骨基底部骨折,共计住院6天。谢某将驴的饲养人陈某诉至高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陈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8万余元。被告陈某辩称,事故发生时,俞某驾驶电动车行驶中一直看着驴吃草,因疏忽撞到路牙上。驴受到惊吓后,撞到车辆导致车辆侧翻,事故系俞某单方行为造成的。自己派了专人看管驴,已经尽了安全管理的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这一说法却遭到了俞某的否认,他称自己驾驶车辆并没有撞到路牙上。(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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