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男,43岁)与妻子陈某(37岁)在没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等情况下,购进大量消毒液,在自家经营的简易工厂内,使用自来水勾兑稀释生产小瓶包装消毒液,并私自印刷张贴84消毒液品牌公司商标,通过线上加微信好友、线下熟人介绍等方式出售假冒伪劣消毒液。涪陵区警方迅速展开侦查,摸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各环节组织架构后,于3月3日开展抓捕,一举捣毁假冒伪劣消毒液产销窝点7处,抓获涉案人员7名,现场查获假冒伪劣消毒液成品1800余桶,共9.4吨,假冒品牌商标189套、包材664套,灌装工具8套,涉案金额40余万元。

(原标题:重庆警方查获假冒伪劣消毒液9.4吨)

3月10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近日,重庆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毒液案,捣毁产销窝点7处,查获假冒伪劣消毒液1800余桶,共计9.4吨。

△嫌疑人、假冒消毒液

当前正处于阻断疫情蔓延扩散的关键阶段,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的需求激增,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也增多。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重庆警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推出重庆市公安局服务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37条措施,对涉企涉疫案件一律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快侦快办。

近日,重庆涪陵区警方在工作中获取线索,在网络平台有人销售的消毒液疑似假冒伪劣产品。涪陵区警方迅速展开侦查,摸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各环节组织架构后,于3月3日开展抓捕,一举捣毁假冒伪劣消毒液产销窝点7处,抓获涉案人员7名,现场查获假冒伪劣消毒液成品1800余桶,共9.4吨,假冒品牌商标189套、包材664套,灌装工具8套,涉案金额40余万元。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男,43岁)与妻子陈某(37岁)在没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等情况下,购进大量消毒液,在自家经营的简易工厂内,使用自来水勾兑稀释生产小瓶包装消毒液,并私自印刷张贴84消毒液品牌公司商标,通过线上加微信好友、线下熟人介绍等方式出售假冒伪劣消毒液。其非法生产窝点设备简陋,生产工艺简单,且未设置任何功能间,其勾兑稀释生产的伪劣消毒液浓度远低于市场标准。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消毒水等防护物资要找正规药店和厂家,网上交易也要通过正规平台进行,谨防上当受骗,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杜嘉悦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杜嘉悦_NK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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