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天起,在海盐骑电动车不带头盔,一律滞留车辆!

“开电动车不戴头盔

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拘留!”

这几天上下班

小编总能在路口听见喇叭里循环地播放

今天出行,你带头盔了吗?

小编从县交警大队获悉,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县深入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违法行为被列入大会战重点整治工作之一。

县交警大队全员出动,对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头盔的配戴情况进行督查,对于首次查获的未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进行警告教育并签订告知书,再次查获罚款,三次查获拘留。

10月份,全县已有五千多人被警告,并且全部录入警务系统

小编还了解到,从今天开始

大家开电瓶车未佩戴头盔出行的

 县交警大队将对你的“爱车”

实施滞留

  你需要带着头盔到滞留地点

才能取回自己的电动车

千万注意了!

为啥要严管不带头盔

为什么一定在骑电动车时戴头盔?因为能保命!

小编了解到, 据统计,全县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在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总量中,约九成的死亡案例是由脑外伤引起的,其中未戴头盔或未正确佩戴头盔是主要原因

例如发生在今年9月10日上午的一起车祸。

杨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从沈荡镇出发驶往位于武原街道的家中,途经湖盐线93km+100m武原街道华星公交车站台处,与龚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两车车损,龚某某受伤,龚某某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今年5月10日上午,苏某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从嘉兴出发驶往海盐,由北向西途经武原街道城西路宜家花城路段右转弯时,与由北向南姚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上乘坐盛某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姚某某、盛某某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中的姚某某驾驶电动车载人且姚某某、盛某某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今年4月16日上午,汪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东向西途经武原街道城东路盐北路路口时,与由南向北曹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曹某死亡、车辆损坏。

事故中曹某某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带你学习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三)轮电动车的首次警告再次罚款第三次且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 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电动车驾乘人员2人的,首次罚款;再次查获且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电动车驾乘人员3人(含)以上的,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驾驶三轮电动车驾乘3人以上的,且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驾驶三轮电动车实施闯禁、闯红灯、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罚款,再次且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所称的两(三)轮电动车,为经法定程序鉴定属机动车的。

你还需要知道这些!

佩戴头盔好处多多,有助于减小伤亡率,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一个好的头盔相当于保命符。头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使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另外,安全头盔鲜明醒目的色彩,在会车或超车时,还能引起对方驾驶员的注意。

生命只有一次

请大家骑电动车出行时

自觉佩戴头盔!

编辑:二月

为平安海盐点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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