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邯郸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错时运输工作差别化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的大宗物料错峰错时运输工作将于11月15日开始实施,今年有哪些新要求、新措施?小编带您逐一解读……

▲《方案》节选

Q:

什么时间实施?

A:

《方案》明确了此次大宗物料错峰错时运输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

Q

实施范围有哪些变化?

A

《方案》在去年5大行业(钢铁、水泥、焦化、矿山和物流)基础上将建材、铸造、碳素、涉VOCs的医(农)药企业纳入今年工作实施范围,企业月公路运输实载用车量依然是在1000辆次以上。

另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辖区其他用车企业(月公路运输实载用车量在1000辆次以下)是否实施错峰错时运输。

Q

管控措施有哪些变化?

A

《方案》在去年10项工作措施的基础上进行了合并、细化,明确了7项管控措施,分别是科学制定清单和“一厂一策”管控方案;安装门禁视频系统和建立货车出入登记制度;实施驻厂监管;实施日报机制;强化交通管控和应急管控;加强运输车辆检测监管;全面公开公示。

Q:

有哪些工作要求?

A:

《方案》明确了提出了4项工作要求,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政府主管领导、总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科学制定错峰错时运输工作方案,召开辖区错峰错时运输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的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方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本辖区所有错峰错时运输企业逐一梳理,建立完善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每家企业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县级干部可包保多个)、一名乡科级干部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分包。

强化督导检查方面: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专项的督查方案,错峰错时运输期间,将实行市级联查、专项督查和县(市、区)自查相结合的督导方式,以督导促落实。

追责问责方面:《方案》制定了明确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Q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时间节点?

A

11月7日前:

报送辖区错峰错时运输企业清单、企业月用车指标及限运比例报表、组织机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工作方案、《网格化汇总表》;核定企业用于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及运量;制定“一厂一策”运输方案;完成公开公示工作。

11月10日前:

在厂区各个出入口安装门禁视频系统,并与环保部门监管平台联网。

11月15日前:

选派精干人员进驻厂区,实施驻厂监管。

2019年4月30日:

保留门禁监控记录和货运车辆出入登记。

另外,工作实施以后每天11时前需报送《邯郸市错峰错时运输企业日报表》。

来源:邯郸交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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