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赵斌 (图片来源:北京《新京报》)

【综合报道】黑龙江哈尔滨市棚改安置小区东直家园的回迁户近日爆料称,他们的回迁房部分房屋公摊面积超级大,一套建筑面积为108平方米的回迁房,使用面积只有54平方米。由于回迁协议约定的面积和实际建设面积有较大出入,不少回迁户还被要求补缴房款才能入住。

网民“山海关”指出,通过“公摊”这个概念,政府机构在统计房价时,借用“建筑面积”这个基数,不动声色之间便大幅拉低了房价,于是楼市就在政府和开发商合力粉饰出的太平之中,继续一路高涨。

“反正都是坑,政策越改,开发商的套路越深,坑老百姓于无形。”网民“Botcs”说。

网民“MrLv”亦表示,中国房地产发展到现在,从香港学了两点,简直是个坑,而且深不见底。一个是预售制(香港叫做卖楼花)、一个是建筑面积(就是在套内面积的基础上加上公摊面积)。

网民“李长安”指出,从国际上来看,大多数国家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的,并没有所谓的公摊面积。而且,公摊面积多少比率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再加上相关信息不透明,全是开发商说了算,购房者买房时不得不接受现有公摊面积的摊牌,这几乎跟“霸王条款”差不多。

一些开发商就把公摊面积变成了“摇钱树”,趁机大发其财。只要每户多算一点公摊面积,带来的有可能就有几百万元(人民币,下同)上千万元的利润。不仅如此,一些开发商将所有权本来都属于业主的公摊部位擅自进行出租、出售,获取不义之财。

事实上,这种成本低、空间大、利润高的牟利手段被许多开发商屡试不爽,也造成现在的公摊面积越来越大。而购房者除了无奈掏钱外,似乎也找不到更好的途径予以解决。

目前,“房子是用来住的”已取得了民众的普遍共识。炒房者固然不能将住宅用来炒作牟利,开发商自然也不能在公摊面积上拿公众的利益来牟取暴利。尤其令人关注的是,哈尔滨此次涉事的住宅小区还是棚改户的回迁房工程。对于这种拿保障房和回迁户当“唐僧肉”的不良开发商,必须坚决予以曝光和严惩。总之,对公摊面积多念“紧箍咒”,既是对开发商行为的一种规范,也是保障购房者利益的实招。

网民“蒋萌”亦称,理论上,购房人可以用脚投票,选公摊面积小、使用面积大的房子。问题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在公摊面积上算计购房人成了许多开发商的共同爱好,导致“矮子里面拔将军”,谁也好不到哪里去。本例中,回迁户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老房子早被拆了,谈何博弈?回迁房一半面积“被公摊”,还得补缴不菲房款,有没有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凉与愤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恰恰是,在公摊面积的上限、公摊面积与使用面积“同价不同质”上,缺乏相应规范。从“椟珠同价”发展到“半椟半珠”,住建机构不能作壁上观。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公摊”的,规范势在必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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