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趙斌 (圖片來源:北京《新京報》)

【綜合報道】黑龍江哈爾濱市棚改安置小區東直家園的回遷戶近日爆料稱,他們的回遷房部分房屋公攤面積超級大,一套建築面積爲108平方米的回遷房,使用面積只有54平方米。由於回遷協議約定的面積和實際建設面積有較大出入,不少回遷戶還被要求補繳房款才能入住。

網民“山海關”指出,通過“公攤”這個概念,政府機構在統計房價時,借用“建築面積”這個基數,不動聲色之間便大幅拉低了房價,於是樓市就在政府和開發商合力粉飾出的太平之中,繼續一路高漲。

“反正都是坑,政策越改,開發商的套路越深,坑老百姓於無形。”網民“Botcs”說。

網民“MrLv”亦表示,中國房地產發展到現在,從香港學了兩點,簡直是個坑,而且深不見底。一個是預售制(香港叫做賣樓花)、一個是建築面積(就是在套內面積的基礎上加上公攤面積)。

網民“李長安”指出,從國際上來看,大多數國家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的,並沒有所謂的公攤面積。而且,公攤面積多少比率又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再加上相關信息不透明,全是開發商說了算,購房者買房時不得不接受現有公攤面積的攤牌,這幾乎跟“霸王條款”差不多。

一些開發商就把公攤面積變成了“搖錢樹”,趁機大發其財。只要每戶多算一點公攤面積,帶來的有可能就有幾百萬元(人民幣,下同)上千萬元的利潤。不僅如此,一些開發商將所有權本來都屬於業主的公攤部位擅自進行出租、出售,獲取不義之財。

事實上,這種成本低、空間大、利潤高的牟利手段被許多開發商屢試不爽,也造成現在的公攤面積越來越大。而購房者除了無奈掏錢外,似乎也找不到更好的途徑予以解決。

目前,“房子是用來住的”已取得了民衆的普遍共識。炒房者固然不能將住宅用來炒作牟利,開發商自然也不能在公攤面積上拿公衆的利益來牟取暴利。尤其令人關注的是,哈爾濱此次涉事的住宅小區還是棚改戶的回遷房工程。對於這種拿保障房和回遷戶當“唐僧肉”的不良開發商,必須堅決予以曝光和嚴懲。總之,對公攤面積多念“緊箍咒”,既是對開發商行爲的一種規範,也是保障購房者利益的實招。

網民“蔣萌”亦稱,理論上,購房人可以用腳投票,選公攤面積小、使用面積大的房子。問題是,“天下烏鴉一般黑”,在公攤面積上算計購房人成了許多開發商的共同愛好,導致“矮子裏面拔將軍”,誰也好不到哪裏去。本例中,回遷戶連選擇的餘地都沒有——老房子早被拆了,談何博弈?回遷房一半面積“被公攤”,還得補繳不菲房款,有沒有種“人爲刀俎,我爲魚肉”的悲涼與憤懣?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現在恰恰是,在公攤面積的上限、公攤面積與使用面積“同價不同質”上,缺乏相應規範。從“櫝珠同價”發展到“半櫝半珠”,住建機構不能作壁上觀。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公攤”的,規範勢在必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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