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的产生,刚开始时,一般都会有峥嵘的气象,但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介入的不利因素多了,必定会影响其正常的前进和发展。这时候,如果不能做出及时有效的改变和改革,一路陈陈相因下去,必定面临消失和灭亡的命运。这条规律,不仅适用于人的成长,也同样适用于一个国家的命运。

关注和研究明史的人,都会为它的快速灭亡扼腕长叹。认为明朝命太苦,天灾战乱全赶上了。但事实是,明朝之亡,谁都不能怪。因为,其末期的政治和军事情况,早已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一句话,它要是不死,简直就没有天理可言。通过下面这几件事,你就会知道本文所言不虚。

任何时代,可能都不缺跑官买官的人,到了明末,这种情况更是普遍成风。就此,当时产生了一个概念叫“京债”——流行于明末官场的一种“高利贷”。其主要内容,就是京城里的高官豪门放贷,专借给那些行贿跑官的官员们。

既然是用来买官的钱,金额自然十分巨大。在借的中间,经过几次掮客的层层拔毛后,到了借钱人手里,往往剩的还不到一半,而且利息高的吓人。在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说,借钱人一旦买官成功,债主们就会组团跑到其家里堵大门,强迫欠债人提高还钱利息。这样一来,许多拿下肥差的欠债人,到任职地后,都要打开府库拿公款还账。

既然是花钱上来的,那些欠债的官员们,当然不会自掏腰包。到头来,受罪的还是老百姓。对此,连崇祯皇帝都怒斥这些借京债跑官的官员们:“怎么会好官,又如何肯爱百姓?!”。但崇祯骂归骂,最终也没解决问题。泛滥的京债,最终引发各种民变,逼得百姓纷纷揭竿而起。

还有,明朝反腐败的重要神器,就是言官制度:朝中有御史,六部还有六科给事中。这些人官职虽低,权力却不小。他们专职揭发贪污腐败。但发展到明末,御史们到地方上核查吏治,就常公然出手索贿,不给好处,就狠狠参你一笔。据史料记载,万历年间的给事中杨文举,每到一地就索贿上万两白银。揭发腐败?人家就是打着揭发腐败的旗号捞钱呢!

在史料《三垣笔记》里,有这样的真实记载:每当官员入京汇报工作,京城的言官们就奔走相告,连呼买卖上门。接着,他们就组团跑到人家住所里去敲诈,不给钱就给你罗织罪名。有时一个官员进京,竟要应付几十个言官。还有些京城无赖,冒充言官去敲门,轻松就能敲一大笔钱。吏治如此,朝廷岂能不乱?

官场这样,军队更是重灾区。《晚明史籍考》里记载,明末的军队,普遍流行吃空额喝兵血。一万人规模的部队,如果实际数额能有六千人,就说明带兵的军官,已是相当廉洁。其他四千人的军饷,自然被各级军官分的精光。

就算在册的士兵,其军饷和口粮,也被不停地克扣。明末战将卢象升,更记录了这样的心酸景象:他赴任宣大总督后,第一件事就是检阅部队。没想到,士兵们在寒风里站了没多久,竟然纷纷倒地。上前一看,原来他们穿的都是单衣,连袜子也没有,就这样光着脚站在寒风里。如此悲惨景象,让一辈子征战杀伐的卢象升,也忍不住当场落泪。宣大地区的边军,在明军的战斗序列里,在当时属于战斗力一流的精锐部队。主力尚且如此,明军作战的连战连败,原因一想便知。

大贪官严嵩曾说,家产能达到50万两白银者,才有资格称为顶级富豪。但在明末,那些满嘴廉洁忠君的精英们,其实早就突破了这个有钱的标准。比如在江南地区,无锡邹家就有土地30万亩,奴仆3000多人。苏州钱家每年仅地租一项,就有97万两白银的收入。而这几个清流家族,放在当时的环境下,却不过是个中等水平。

崇祯亡国前夜,国库穷得叮当响,自己都穿着补丁龙袍上吊。可李自成在北京一顿狠刮,竟刮出七千万两白银。就是那些平时在崇祯面前装穷的清流们,被李自成一顿狠打,家家就能搜出数十万两白银来。

这期间,有一个叫丁魁楚的人,崇祯年间就玩命捞钱,南明时向清朝投降,甚至还亲自带着80万两黄金,去向清军表忠心。笑呵呵收了钱的清军,翻脸就把他开膛破肚,折磨了一夜才断气。手段是够残忍,但考虑到他祸国殃民的表现,这结局,还真算是轻的。如此乱象种种,明朝不灭才怪,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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